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有的放矢)

发布时间:2024-12-06 02:14:23 来源: sp20241206

  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新时代,我国坚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发展,数字贸易正在成为全球贸易发展的新趋势。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发展数字贸易”,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新征程上,我们要充分认识发展数字贸易的重要作用,抓住机遇推进数字贸易发展。

  数字贸易是指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数字服务为核心、数字订购与交付为主要特征的贸易,是发展数字经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塑全球经济结构,发展数字贸易能够推动全球资金、技术、人才、知识、数据等要素畅通流动,扩大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增强全球贸易发展动力。对于我国来说,顺应数字贸易发展新趋势,在巩固传统贸易发展优势的同时,培育数字贸易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既能构建起新的贸易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更好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又能为开放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成就显著,数字贸易保持良好发展态势,进一步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具备良好基础和条件。比如,我国拥有最大规模的网民数量,数字技术人才队伍持续壮大,数据资源相对丰富,同时还创造了丰富的贸易数字化应用场景;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企业对消费者(B2C)跨境电商交易市场,2023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进出口规模达27193.7亿元、同比增长8.5%,跨境电商进出口达2.38万亿元、增长15.6%;我国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网络基础设施,光纤网络接入带宽实现从十兆、百兆到千兆的增长,移动网络不断跨越式发展;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平台企业加速出海,影响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等等。这些都为我国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打下了坚实基础。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数字贸易创新发展还面临一些挑战,比如数据基础设施不够完善、规则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开放平台有待升级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在数字化发展浪潮中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促进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合力。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数字贸易领域的支持政策,构建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政策和制度框架。统筹推进数字贸易各领域发展,积极支持数字产品贸易、数字服务贸易、数字技术贸易、数据贸易发展。培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数字贸易领军企业,积极培育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中小型数字贸易企业,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不断增强数字贸易发展动力与活力。

  加快平台建设。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打造数字贸易高水平开放平台。做强做优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在数字服务市场准入、国际规则对接、跨境数据流动、数据规范化采集和分级分类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发挥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平台作用,提供更多促进数字贸易合作的国际公共产品。推动“数字丝绸之路”创新发展,加快“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共享数字贸易发展红利。

  完善治理体系。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二十国集团等多边、双边和区域数字贸易相关规则构建,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数字贸易发展环境。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进程,加强与东盟国家、中亚国家、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等数字贸易合作。完善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促进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维护数字领域产业安全。

  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加快数字贸易技术创新,提升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创新能力,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加强数字贸易人才培养,支持高等学校设置数字贸易相关学科,深化校企、政企合作,支持企业加强专业人才培训,为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

  《 人民日报 》( 2024年08月30日 09 版)

(责编:胡永秋、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