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不准”划出政商交往“硬杠杠”

发布时间:2024-12-23 11:02:00 来源: sp20241223

  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记者王明浩、熊琳)“厘清什么是‘带电的高压线’,定下不能碰的‘铁规矩’,为党员干部在规则下干事搭起制度平台。”根据北京市委要求,近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印发《北京市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为首都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细数这份文件,通篇仅1300多字,立意鲜明,开门见山“十不准”,即不准落实政策打折扣,不准漠视企业诉求,不准在服务企业中推诿扯皮,不准违规干预企业经营,不准滥用监管执法职权,不准参加明令禁止的活动,不准违规收受财物,不准侵占企业利益,不准违规兼职、持股,不准拉帮结派相互攀附。对党员干部划出政商交往行为底线。

  政商关系是营商环境的风向标。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个别地方出现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的倾向。北京市委常委会课题调研发现,政商交往界限难把握,导致部分党员干部在政商交往中感到困难大、有畏难情绪。

  政策实不实,关键看落实。“负面清单”明确:严禁在贯彻落实党中央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得在落实惠企政策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落实“服务包”“服务管家”机制不能“只挂名不履职”。

  在为企服务方面,严禁对企业合理诉求置若罔闻,甚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违规收受赠送的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在行政监管方面,不得对企业申办事项冷硬横推、效率低下,严禁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涉企收费须依法依规,不准对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乱扣留。

  “无事不扰”,给足企业生长空间。按照规定,党政干部不准插手企业项目选定、招标、工程建设、采购销售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得对企业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

  “负面清单”还明确,不得向企业及其负责人筹资、借款、借物,或者要求支付应由本人负责的费用。不得违规在企业兼职或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

  “此次公布的‘负面清单’,明确政商交往红线边界,有助于加快形成政企既亲又清的氛围。”北京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把新时代首都发展推向前进。

(责编:袁勃、赵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