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6 06:47:45 来源: sp2024121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提出,对所有灵活就业人员免费提供规范可持续的基本就业公共服务。
各地零工市场大多建在街角、社区、乡镇,看似体量小、辐射半径有限,却是向灵活就业人员与用工主体提供就业服务的重要载体,对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拓宽就业渠道具有重要作用。
零工市场的服务对象是灵活就业人员,尤其是广大农民工。农民工与城镇化息息相关,统筹新型城镇化有一个重要的内在逻辑,即根据人的流动来配置资源。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6.7%,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72%。两者18个百分点的分差表明,有2.55亿没有城镇户籍的人群居住在城市,其中,相当一部分人融入城镇生活、适应身份变化,是从打零工开始的。
当前,劳动力市场发生巨大变化,社会流动加速,新就业形态涌现,对就业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过去,公共就业服务较少涉及零工领域,如今越来越多企业需要通过灵活用工方式来满足用人需求,走入零工市场的求职者就业需求也呈现多层次多元化趋势。在城市,有人打零工是为了快速融入陌生的城市,将其视为找正式工作前的“跳板”;有人则是为了寻找一份上班时间较为弹性的工作,或是增加一项兼职。在乡村,不少劳动者在寻找家门口工作机会的同时,还希望从中获得技能培训、劳务派遣等方面的资源。
无论从长远发展还是从现实需求看,把规范建设零工市场当作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途径,都很有必要。此次印发的《通知》提出,将零工市场纳入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灵活性、兜底性4个服务定位,明确这是一个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为此,需要建章立制,形成一整套服务事项清晰、建设布局合理、运行模式规范的标准,推动各地在提供撮合对接、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权益维护等服务时规范运行,如评估结果不合格、不符合公益性质的零工市场应及时予以退出。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提及灵活就业人员,施政重点和社会关注都将更多视线放在保障劳动权益、福利待遇不受损害等方面,此次提出规范化建设零工市场的具体方法,则以前端介入的方式,补齐了灵活就业全周期服务管理体系的一块短板,有助于更好帮助灵活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增收。
(敖蓉 经济日报)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