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0 04:01:03 来源: sp20241230
中新网 天津11月9日电 (周亚强)天津市政府9日公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围绕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加强组织实施7个方面,提出了29条具体措施。
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措施》聚焦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落实公平竞争制度,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加强信用体系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提出在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失信违约投诉专栏,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开展失信惩戒。
在民营经济政策支持方面,《措施》聚焦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将民营企业债券央地合作增信新模式扩大至全部符合发行条件的各类民营企业,扩大受益覆盖面。
同时,《措施》聚焦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提出进一步规范异地公安机关在津执法协作程序,建立健全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应急协调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
此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对开展管理系统认证、产品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和参加境外展会等相关费用给予支持。支持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有序参与境外项目,用好天津自贸试验区政策,加强金融机构协同,提供结算便利化支持。(完)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