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02 08:10:07 来源: sp2025010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听取了财政部作的《关于2023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作的《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23年中央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了关于中央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财政部对财政经济委员会初步审查意见进行了研究反馈,初步审查意见和反馈的处理情况报告已印发会议。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3年中央决算草案反映,一是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567亿元,为预算的99.4%,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7850亿元,收入总量为107417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056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7.9%,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资金7961亿元,支出总量为149017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41600亿元,与调整后的预算持平。二是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18亿元,为预算的106.5%;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44亿元,完成预算的96.7%。三是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64亿元,为预算的93.9%;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95亿元,完成预算的85.5%;调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750亿元。四是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38亿元,为预算的66.6%;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90亿元,完成预算的76.4%;年末滚存结余40亿元。2023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30032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5868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48685亿元,均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
2023年中央决算草案与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0.88亿元、支出减少108.78亿元,增收减支共计109.66亿元,已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均与执行数相同;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减少36.92亿元、支出增加1.5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务院及其财政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依法调整预算增发国债,大幅增加转移支付规模,有力保障重点支出,着力强化财政管理,推动经济总体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审计署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审计法等规定,对2023年度中央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开展审计,对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在今年年底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中央决算情况总体较好,符合预算法规定。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23年中央决算草案,有关部门和地方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中央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