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发布4项生态环境领域制度创新成果

发布时间:2024-12-06 03:09:12 来源: sp20241206

   中新网 上海3月28日电 (浦帆)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制度创新成果2024年一季度发布会28日举行,集中发布示范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领域探索形成的4项制度和实践成果,包括“跨域统一生态环境准入制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统一量化评估机制”“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机制”“重点跨界水体联防联控、协同治理及生态共建机制”。

3月28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制度创新成果2024年一季度发布会举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供图

  2023年,示范区地表水优Ⅲ类断面比例从2019年的75%上升到96.2%,AQI优良率从78.4%上升到84.1%,“一河三湖”(太浦河、淀山湖、元荡、汾湖)重点跨界水体水环境质量提前达到或优于2025年目标。数据的背后,是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在发挥作用。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4项制度创新成果,是示范区建设四年多来针对跨区域共保联治普遍性问题、重难点问题所进行的有效探索和经验总结,已经具备较好的实施成效,可为全国其他重点地区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提升绿色创新能级提供可借鉴的范本。

  例如,上海市金泽水库水源地与浙江省嘉善县太浦河(长白荡)饮用水水源地毗邻,取水口分布于太浦河两岸,由于两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两地分别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各自划分的,存在保护区不协调、边界衔接不顺等问题。

  在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沪浙两地于2022年同步完成水源保护区协同划定工作,并会同上游形成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机制,主要包括完善水源地保护协作机制、加强跨界水源地联保共治、推进监控预警能力建设、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深化应急联动机制、推动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共同打击环境违法七个方面。

  此外,示范区“一河三湖”等重点跨界水体上下游、左右岸的功能定位、管控要求、治理标准各不相同,跨域生态建设项目在规划定位、管理级别、建设重点和时序进度等方面存在差异。《示范区淀山湖、元荡、太浦河(含汾湖)等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治理及生态建设实施方案》聚焦重点跨界水体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关键问题,明确协同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等5项工作机制,以项目化、清单化形式统筹推进跨界河湖生态治理。

  《方案》实施以来,示范区47个重点跨界水体实现了联合河湖长制的全覆盖,联合巡河、联合管护、联合监测、联合执法、联合治理的“五个联合”制度不断深化。(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