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30 10:36:50 来源: sp20241130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1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何春中)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崧今天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人工智能概念比较热,也使得人工智能法治成为网络法治的一个新内容,在推进人工智能法治的过程中,国家网信办注重发展和安全并重,注重专门性立法和综合性立法相结合,推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
王崧说,在人工智能法治建设方面,网信部门紧紧围绕依法治理的思路来开展工作,打造有利于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的法治环境。近年来,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算法推荐等专门性立法。2023年7月,中国率先制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人工智能的发展进行促进和规范。
王崧介绍说,总结中国网络法治三十年的建设经验,加强包括人工智能在内的新技术、新应用法治建设,首先要坚持立足中国国情。立足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网民数量最多的基本国情,针对网民规模巨大、应用场景丰富的实际情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新技术、新应用发展治理难题。
其次要坚持把握技术发展规律。着眼于新技术、新应用的发展规律和未来趋势,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例如,为了遏制“换脸”、“变声”等深度伪造带来的危害,相关立法建立了深度合成应用标识制度,帮助网民分辨真假、防止上当受骗。
再次要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法治建设的目的是促进新技术、新应用的健康有序发展。例如,在人工智能相关立法中,鲜明地提出“国家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发展创造了条件,也很好地统筹了发展和安全的关系。
最后要坚持继承和创新并重。推进新技术、新应用法治,不仅要注重吸取网络法治建设的历史经验,还需要推进理念、制度、方式等的全方位创新,推动传承发展。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