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1 11:36:50 来源: sp20241221
“下周二去A企业进行合规考察跟踪监督,记得提前邀请第三方监管人一同前往。”“下周三到B企业开展法治宣讲,进行专利权方面的普法……”近日,湖北省襄阳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下称“知产办”)按惯例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全国模范检察官”、知产办主任乔富粤正在安排下周的重点工作。
据介绍,该院知产办自2022年7月成立以来,先后获评“2022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多项荣誉,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29件,推动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机制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而这只是襄阳市检察机关综合履职服务保护知识产权的一个生动缩影。
打通壁垒推进融合履职
为给襄阳科技创新策源地筑起司法保护屏障,此前,经向湖北省检察院申报,襄阳市检察院获批率先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将全市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到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下称“襄阳高新区检察院”)统一办理,同时全面推行知识产权检察“一案四查”模式(即在一起案件中同步审查是否涉刑事追诉、民事侵权、行政处罚、公益诉讼线索),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高标准检察保护体系。
2023年3月,襄阳高新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生产、销售假酒案,犯罪嫌疑人谭某等人购买包装盒、酒瓶及低价白酒,组织灌装成假冒知名品牌的高档白酒,销往襄阳周边等地,牟取非法利益。承办检察官通过“一案四查”模式发现,谭某等人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专有使用权,也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权、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2023年10月,襄阳高新区检察院就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假烟、假酒、假冒伪劣食品等发生在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案件,占襄阳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半数以上。为此,襄阳市检察院与该市消费者委员会就建立知识产权类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达成共识,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加大力度探索消委会提起诉讼、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知识产权维权新模式。
锚定“小切口”精准破题
随着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发展,网络知识产权犯罪逐渐呈现跨区域、专业化、科技化等特点,且隐秘性高、技术性强。
2021年7月,王某独自运营某网站,在未取得授权及未对版权问题进行核实的情况下,陆续在该网站上传各类小说1800余部,并通过让网站用户付费下载观看的方式,获利41万余元。经鉴定,2021年8月至2022年2月,该网站上发行的侵犯报案公司著作权的小说有926部。
“剩余900余部小说是否侵权?”承办检察官认真研究案情后认为,依据相关规定,王某无法提供其余900余部小说的版权证明文件,其上传网站的小说作品可以认定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属于侵权作品,其41万余元收益应全部认定为非法经营收入。同时,考虑到被侵权公司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存在举证困难、诉讼成本高等问题,检察机关就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现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有效打击。2023年7月,在赔偿被害单位损失、取得谅解的前提下,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此外,2022年9月,襄阳市检察院与该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和版权局联合会签《关于落实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协同治理、双向移送等机制,聚焦办案“小切口”,严查严惩侵犯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
搭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新平台
近年来,襄阳市先后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及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对知识产权保护需求也逐渐迫切。
为给石花酒企业提供“更近一步”的服务,2023年4月,谷城县检察院加强与湖北省石花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联络,通过采取专人对接、现场办公等方式,及时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
2023年9月,枣阳市检察院牵头组织召开助力农副产品知识产品综合司法保护座谈会,面对面听需问计,扎实开展日常沟通联系、线索快速处置、法律咨询服务等综合司法保护工作,为市域特色农产品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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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出一系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务实举措,特别是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十条措施》,更是专门强调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让我对襄阳营商环境更有信心。”全国人大代表,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长来评价道。
来源:检察日报
(责编:马昌、李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