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8 02:23:22 来源: sp20241218
中新网 9月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9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在会上介绍,2023年,全国法院审结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6万余件。其中,审结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3800余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1.08万余件,申请承认(认可)与执行境外仲裁裁决75件;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1700余件。另全国法院还办结仲裁保全案件5100余件。
王淑梅指出,全年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办理报核案件明确审查尺度。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共办理29件仲裁司法审查报核案件,其中18件同意报请法院的处理意见,7件不同意报请法院的处理意见,4件退回补充查明事实。在申请人李某某与被申请人陈某某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变相支持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换,违反我国关于禁止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的金融监管政策,构成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定撤裁事由,同意下级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报请意见。
二是低撤裁率、高保全率体现支持仲裁立场。2023年,全国法院撤销或部分撤销仲裁裁决552件,撤裁率5.11%,相较2022年5.28%的撤裁率基本持平;办结仲裁保全类案件共5100余件,其中4900余件得到法院支持,支持率95.73%。同时,各地法院积极促进诉讼与仲裁有机衔接,不断探索提高仲裁保全效率的方式方法,助推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发挥重要作用。例如,上海法院于2023年6月上线仲裁财产保全在线办理机制,提高仲裁保全效率;厦门中级法院与厦门仲裁委会签《关于诉讼与仲裁有机衔接 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司法审查随案反馈等十项工作机制。
三是加强跨境司法协助 促推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2023年,全国法院裁定承认(认可)和执行境外仲裁裁决案件69件。承认和执行的外国仲裁裁决不仅包括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瑞士国际体育仲裁院、日本商事仲裁协会、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等十多家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还包括临时仲裁庭在英国、印度等国家作出的裁决。全国法院善意履行《纽约公约》义务,只有3件案件因超过申请时效、被申请人身份不确定无法确定管辖权、已在作出裁决国家的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书的原因,裁定驳回了承认和执行申请,其他外国仲裁裁决均被裁定承认和执行,体现出人民法院成熟的司法审查理念和裁判思路,进一步彰显善意履行条约义务的友好态度和大国担当。此外,人民法院加强区际司法协助,审结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案件32件,其中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的30件、由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作出的1件、由临时仲裁庭作出的1件。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已发布支持香港仲裁的6件典型案例,人民法院依法支持香港仲裁、推进国际仲裁高质量发展的司法职能作用更加凸显。 【编辑:李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