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02 11:51:08 来源: sp20250102
北京市西城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企业改制领域违纪违法问题
一封建议书推动挽损上亿元
本报记者 韩亚栋
“非常震惊,特别后悔。”“当时疏忽了,不敢想,一想会发疯的感觉。”面对镜头,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原副主任郭欣和北京天恒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恒集团”)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邹笑容如是忏悔。2人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疏忽职守,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先后被立案查处。西城区纪委监委制作警示教育片《疏忽职守酿恶果——郭欣、邹笑容渎职案警示录》,组织全区党员干部集中观看。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然而,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个别管理人员政治素质不高、监管缺位、违背行政法规、违反国家法律等,致使出现国有资产流失情况。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深化整治国有企业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惩处企业改制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在查办郭欣、邹笑容案过程中,西城区纪委监委按照一体推进“三不腐”要求,从查清事实、追赃挽损、防控风险、弥补漏洞等方面同步发力,解决了困扰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
以国有股减资退出方式规避高管持股问题,埋下国有资产流失隐患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北京市委巡视组在巡视西城区委期间,有群众反映天恒集团高管涉嫌私分国有资产问题。该问题线索交由西城区纪委监委初核。天恒集团股权案涉及国企改制的历史遗留问题,相关书证散存多处。专案组调阅大量档案,力求还原改制过程,查找是否存在偏差。
2004年,西城区住宅建设开发公司改制为北京天恒正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天恒正业公司由天恒集团、富邦兴业公司等共同持股。其中,天恒集团是西城区国资委全资出资成立的国有企业。富邦兴业公司是改制过程中,为对天恒集团高管及公司骨干实施股权激励、稳定就业而成立的持股公司。富邦兴业公司成立初,天恒集团持股50.08%,天恒集团高管及员工(以下统称经营者)持股49.92%。
根据改制方案,天恒集团持有的50.08%股份是行权对象,即富邦兴业公司对正业公司的股权投资收益,超过3%以上的部分以及经营者的股权分红,须用于购买天恒集团持有的50.08%的股份。行权有效期3年,即2004年至2007年要购买所有天恒集团股份,最终实现天恒集团退出富邦兴业、该公司完全由经营者持股。由于未筹到足够资金,富邦兴业公司的行权一直搁浅。
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入过程中,部分地方由于缺乏统一规定、操作不规范,导致企业改制引入职工持股及职工投资新设公司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2008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明确国企高管“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
西城区国资委明确,国企高管必须在职务和股权之间作出选择,要么留职务,要么留股权。然而,在处理天恒集团高管持股问题上,却出现了第三种选项:让天恒集团国有股以减资方式退出富邦兴业公司。按照盘算,这样既能达成富邦兴业成为完全自然人持股公司的目的,也能规避国企高管在二级公司持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