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建议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立法

发布时间:2024-12-31 04:18:58 来源: sp20241231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截至2023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达到了2.97亿,占人口的比重为21.1%,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2.17亿,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5.4%。

  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挑战,增进老年人福祉,成为代表委员在全国两会期间热议的话题。

  多位代表委员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提升养老服务政策精准度,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立法,从而更好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养老服务扩容提质。

  加快养老服务立法步伐

  2023年9月公布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养老服务法列入第二类项目,也就是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对此,多位代表建议尽快启动立法程序,制定一部高质量的养老服务法并付诸实施。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表示,必须切实重视并引导地方提升政策精准度,以尊重老年人意愿为前提,以深入调查了解养老服务需求状况及其趋势为依据,以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和高龄空巢老年人为重点人群,以追求解决问题、满足需要的实际效果为目标,重新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而立足社区或者引导养老机构进入社区无疑应当成为主流。在优化养老服务政策的条件下,有必要加快养老服务的立法步伐,以立法来赋权明责,并提供清晰稳定的预期。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提出,在制定养老服务法时,应构建多方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格局,明确政府职责,强调政府的“兜底线、保基本”责任,鼓励家庭及社区承担养老义务,引导养老服务市场化发展。鼓励并规范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养老设施、监测、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建立养老服务申报、评估、监管系统,满足紧急救助、生活照护、家政服务、健康预警、远程诊疗、物流配送等养老服务需求。

  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据民政部调查了解,我国大多数的老年人还是愿意选择居家养老,这也符合中国的传统文化。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友东建议,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两个支柱”,并形成互补与协同的关系。

  “一方面,由社区提供覆盖全体老年人的准公共养老服务,主要满足社区内部需求分散、竞争性和排他性都比较弱的养老服务需求,同时搭建养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社区养老基础设备设施、老人危急救援服务响应站点等,分摊或降低民营机构进驻社区开展服务的前期固定成本投入,以增强其开展专业化服务的意愿。另一方面,针对社区内大量老年人生活照料及基础医疗服务,由专业化养老机构进入社区提供服务。”高友东说。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杨蓉指出,以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为重点,促进养老服务均衡可及。

  杨蓉建议,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推进老年助餐设施建设,加强老年食堂建设,完善社区15分钟生活圈,鼓励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协调配合;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

  针对社区养老设施的配建完善,杨蓉说,要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使用管理机制,对新建小区配建养老用房标准,对城区已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由政府通过整合改造闲置资源或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一定标准进行配建。

  增加长期护理人员供给

  失能老人难以独自生活,照料的家人身心俱疲、不堪重负,不少老人则因照护不到而生存质量下降、生命尊严缺失。更好地满足失能老人的护理需求、减轻家人负担、提高老人生活质量,已成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唐山市民政事业中心主任杨震生指出,提升失能老人的生活质量,离不开一支专业的养老护理员队伍。为此,他建议多渠道增加长期护理人员的供给,健全养老护理员行业监管机制,促进养老护理员行业规范发展。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实现养老服务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推行“互联网+监管”,逐步推进有关基本数据集共享,实现跨地区互认和综合监管等,积极构建让老年人及其家属能信任、养老服务机构重信用、社会公众有信心的养老服务监管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张金英建议,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培养更多护理人员、康复师和心理医生,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为失智老年人提供更专业的照护服务。鼓励大学或专科院校、培训机构开设养老照护、老年护理等专业,充实专业人才;加大对社区全科医生老年精神病学技能培训,提高诊断、治疗能力;加大养老院护理员护理技能培训。(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