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新时代检察传播创新事例

发布时间:2024-11-05 10:19:03 来源: sp20241105

   中新网 9月9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信消息,最高检发布新时代检察传播创新事例。全文如下:

新时代检察传播创新事例

  目录

  事例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跨次元反诈普法

  事例二: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

  事例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青蓝杯”校园法治新媒体赛事

  事例四:江苏省淮安市检察机关“蚯蚓案”全媒体融合传播

  事例五: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皖检之星”典型集群宣传

  事例六: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一起检阅》融媒传播

  事例七: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豫检故事”系列宣传

  事例八: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荆小检”AI主播

  事例九: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我是检察官》网络专题纪实宣传

  事例十: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旧居巷3号”红色文化传播

事例一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跨次元反诈普法

  【关键词】

  检察普法IP 跨次元动画 矩阵传播

  【事例概述】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履职专业优势,探索以互联网思维优化检察普法宣传产品,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媒体、正义网络传媒等联合出品《骗局粉碎机》系列反诈宣传动画,于2023年全国两会前推出,以其生动亲和的动漫形象、幽默明快的叙事风格、真实鲜活的故事情节、专业精练的反诈提示,获得广泛转发与好评,结合作品创设的相关话题登上微博要闻榜和抖音热榜。

  一是以办案为基,挖掘检察履职实践的“源头活水”。注重深挖检察监督办案中的普法宣传“富矿”,针对近年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问题,结合检察机关办案实际梳理涉“两卡”犯罪、网恋“杀猪盘”、刷单“杀鸟盘”、贷款“杀鱼盘”等新型高发诈骗犯罪的规律性特点,总结上述诈骗犯罪的常见套路和惯用话术,为在该系列动画中精准还原诈骗“现场”提供鲜活素材。

  二是以宣传为媒,激活检察普法资源的“一池春水”。有效发挥检察宣传文化工作的媒介和桥梁作用,精心策划和打磨顺口溜式的台词,借助动画实现对“杀猪盘”“杀鸟盘”“杀鱼盘”的形象化表达,将理性平面的案例转化为感性立体的剧情,将专业费解的法律条文“翻译”为通俗易懂的普法知识,打破法律专业壁垒,提升普法宣传效能。

  三是以互通为要,推动普法供给与受众需求“双向奔赴”。精准对接上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要目标人群——青年网民群体的触媒偏好,采用轻量化系列式竖屏影像形式,共制作4集,每集用1至2分钟简洁明了地集中讲述一种诈骗类型及手段,通过放大矛盾冲突、提升情节密度,既顺应碎片化阅读的需求,也满足了受众的“追剧”心理,有效提升该普法作品的实质触达率。

  【创新价值】

  一是打造跨次元检察普法IP,提高趣味性和传播力。通过“美人鱼”等丰富多变的跨次元动画形象设计、“芭比Q”等自带网感的用词、“憨憨小宝贝”的固定称呼、直揭骗局的犀利表达,塑造检察普法IP的高辨识度和人格魅力,打破公众眼中检察官严肃刻板、不苟言笑的传统形象,有利于拉近普法者与受众的距离,吸引不同年龄层、不同兴趣爱好的网民群体,推动反诈普法突破“专业圈”、走进“大众圈”。

  二是透过亲历者视角展开剧情,增强代入感和引导力。传统的普法方式多从普法者角度出发,不容易引发受众共鸣。该系列动画一反说教式灌输式反诈普法常态,积极构筑与屏幕对面受众的情感共识,设计检察官接到诈骗电话的多个生活化场景,将检察官从普法的“旁观者”转换成骗局的“亲历者”,有效提高受众之于剧情的代入感和感知度,引导受众在参与破局探案的过程中获得沉浸式反诈体验、提高防骗反诈意识,实现了从“要你为”到“我要为”的转变。

  三是形成线上线下联动传播矩阵,拓展辐射面和影响力。在依托短视频平台进行密集线上推广的同时,开设配套原创话题#当检察官接到诈骗电话#强化互动式传播。积极推动在北京全线公交和部分地铁线路的移动电视端进行线下联动播出,覆盖日均客流量千万级;制作《反诈系列动画<骗局粉碎机>亮相北京公交地铁》宣传稿获多家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转发,形成二次传播,实现了点、线、面的宣传辐射效应和聚合效应。

事例二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

  【关键词】

  “燕赵山海·公益检察” 大宣传格局 地域文化

  【事例概述】

  自2023年3月起,河北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始终坚持检察履职与新闻宣传同部署、同推进,着力打造“坚持百姓视角、加强主题宣传、助力检察履职、服务国家大局”检察传播新样本。

  一是围绕中心,同向发力。河北省三级检察机关同步建立“燕赵山海·公益检察”宣传工作专班,密切新闻宣传与业务部门内部协作,加强与相关单位、新闻媒体外部协调,全省三级人民检察院积极争取宣传部、文明办等部门有力指导,相关部门在协调主流媒体资源、拓展社会面传播渠道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构建起检察宣传文化工作大格局。

  二是把握节奏,同频共振。紧跟检察业务进展,抓好动员部署、总结推进等各阶段宣传工作,围绕典型案例、科技赋能等重点亮点工作,组织中央、省级权威媒体集中重磅报道。主题宣传启动前充分预热,依托电视节目等传统媒体播发公益短片;启动后及时跟进巩固,策划推出办案故事微视频、微动漫;活动期间,聘请河北卫视新闻联播主播担任形象代言人,推出新闻综述等,持续保持宣传热度。

  三是上下联动,同步推进。坚持全省“一盘棋”,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统一设计“燕赵山海·公益检察”宣传ID、代言视频和宣传海报,指导各地协调有关部门在公共渠道投放,提高社会知晓度。整合全省宣传资源,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优势,各级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置宣传专栏,推送相关报道,形成强大检察宣传舆论场。

  工作开展以来,“燕赵山海·公益检察”已走进千家万户,8754人成为“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1131条办案线索。2023年以来,在全省4.1万块视频屏幕、10.6万个点位张贴投放了公益宣传视频和海报,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相关主题宣传报道3000余篇,有效壮大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主流思想舆论。

  【创新价值】

  一是聚全省之力,集中打造主题宣传品牌。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把“燕赵山海·公益检察”融入美丽中国建设这一党和国家宏大叙事中,将宣传工作全面融入检察机关中心工作。全省三级检察院均建立宣传与业务统筹协调、定期督导调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主题宣传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各业务条线都将检察宣传寓于法律监督工作中,营造了“人人都是宣传员”的浓厚氛围。

  二是全覆盖式传播,大力提升群众认知度。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注重强化品牌社会认知,将宣传面覆盖到各类受众群体。组织三级检察院广泛对接政务大厅、营业大厅等人流量大的窗口单位,依托城市户外大屏、公交出租地铁、农村大喇叭等多种传播渠道,大量投放宣传公益海报和视频。同时,通过举行检察开放日、普法进社区、打造公益检察主题公园、嵌入大型体育赛事宣传等方式,让“燕赵山海·公益检察”迅速走进千家万户。

  三是深度融合地方文化,沉浸式传播检察工作。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坚持以百姓视角开展宣传,让检察故事打在时代鼓点上,回到百姓文化生活中。组织各级人民检察院以办案故事为剧本,结合当地文化特色,创作“燕赵山海·公益检察”定州秧歌唱段、廊坊京东大鼓、唐山皮影、临西“乱弹”等,将专业晦涩的法律语言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耳熟能详的传统曲艺形式,让百姓爱听、群众爱看,实现检察宣传文化和非遗传统文化同频共振。

事例三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青蓝杯”校园法治新媒体赛事

  【关键词】

  “检察文化+” 检校合作 新媒体竞赛

  【事例概述】

  “青蓝杯”校园法治新媒体作品竞赛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策划的检校合作项目,吸引广大在校大学生参与法治宣传文化作品创作,不断延伸普法触角,推动“检察文化+校园文化”交会融合,努力推动构建检察宣传文化工作大格局。“青蓝”取意“物有无穷好,蓝青又出青”,象征着“检察蓝”护航“青年学子”的美好未来。2023年启动的首届赛事以“校园反诈”为主题,收到作品近百部,形式涵盖短视频、动画、游戏、海报等,优秀作品经新媒体平台展播、哔哩哔哩网站专栏推荐,全网阅读量、关注度破百万。2024年,第二届“青蓝杯”启动仪式结合第14个全民禁毒宣传月节点进行了线上线下联动,开启了赛事的焕新篇章。

  一是打通交流渠道,积极借船出海。上海检察机关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利用松江大学城的地理优势与资源聚合效应,联动高校资源借力行船,在充满活力的校园中传播检察文化。随着检校合作的不断深入,第二届“青蓝杯”组织力量和参赛主体数量“再扩容”,主办单位新纳入团市委和松江区委政法委,并通过华政校际交流渠道向全国院校广发“英雄帖”,将赛事专业性和影响力推上了新高度。

  二是融合校园特色,打造检察亮点。赛事以高校学生为主体,由检察机关整合案例资源、提供创作思路、给予技术支持,鼓励青年学子在参赛过程中体验和领略检察文化魅力。第二届“青蓝杯”对创作主题与立意深度“再挖掘”,主题涵盖“弘扬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等方面,引导青年学子将创作视角对准“大国法治”,激发青年思维活力,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繁荣。

  三是激活媒介联动,加强二次传播。明确赛事“全媒体传播”的推广思路,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协同作战,做到内容紧扣时代、形式推陈出新、效果破圈升级。通过展播高质量参赛作品、线下活动图文报道、线上投票宣传造势等多种形式,赛事知名度进一步提升。目前,第二届赛事已征集作品百余部,远超首届同期,其中不乏制作考究的法治纪实、创意独到的短视频作品和技术精湛的AI成像等,焕发出新时代法治作品创作的蓬勃生机。

  【创新价值】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传播新时代检察理念。赛事是上海检察机关一体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联合高校共同打造的法治传播平台,以高质量赛事擘画检察宣传新图景。赛事将活动主题与传播检察理念、推动法治发展深度融合,联动高校资源在更大范围、更高平台上吸引广大青年群体关注新时代检察工作,对外积极传播“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等检察新理念,让检察声音、检察故事突破“检察圈”“法律圈”,融入青年群体“朋友圈”“生活圈”。

  二是搭建多元平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作为检察宣传文化传播领域的创新实践,检校双方通力合作,为青年学子精心搭建展示政治素养与法治精神的双重舞台。通过法治宣传“小切口”展示社会“大法治”,让青年群体将所学所想融入法治新媒体“练兵场”,通过政治引领与法治实践的结合,以赛促学、以赛代训、以赛赋能,激发青年学子的爱国情怀与法治信仰,引导青年力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主义法治风尚。

  三是检校双向奔赴,凝聚法治建设向心力。赛事是上海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法治教育与文化传播新路径,与高校联合策划的具有长期性、示范性的检校共建项目,通过在法治领域深度合作探索多维人才培养新途径,不断推动跨学科融合,迸发出法学知识传播、法治精神传承的新火花。通过举办校园法治新媒体赛事,在人才培养和文化传播“青出于蓝胜于蓝”的不断实践中,涵养法治文化、弘扬公平正义,广泛凝聚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精神力量。

事例四

江苏省淮安市检察机关

“蚯蚓案”全媒体融合传播

  【关键词】

  案例宣传 融合传播 社会治理

  【事例概述】

  2022年4月,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在收集公益诉讼线索时,发现了利用地龙仪非法电捕野生蚯蚓的情况。在线索研判的过程中,一条“灰色”产业链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损害土壤生态、危害国家农业安全的因果链逐渐清晰。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将宣传端口前移,引起了社会公众及国家治理层面的广泛关注,为检察履职争取更多的舆论支持。

  一是全程参与办理,收集宣传素材。2022年5月,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非法电捕蚯蚓案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同时向淮安市检察院报告宣传线索。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在评估了该案的宣传意义和价值后,派员全程参与了该案的办理过程,随行记录了大量的图、文、视频等第一手资料,拍摄的工作图片、视频达20G,为后续长达一年多的全媒体持续宣传准备了充足、多元的宣传素材。

  二是踩准办案节点,助力案件办理。2022年6月,涟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推动当地政府发布禁止非法捕捉、收购或加工野生蚯蚓通告。针对社会公众、监管部门对电捕蚯蚓的危害认识不足问题,同步推出音视频、新闻综合调查等宣传产品,分别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央广、检察日报刊播;检察日报整版报道被200多家媒体转载,引发公众广泛讨论。电捕蚯蚓造成的公益损害得到社会公众的充分认识,案件以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方式结案。

  三是发挥宣传优势,促进社会治理。案结事未了,电捕蚯蚓的情况在全国各地仍有发生,“灰色”产业链依旧存在,很多深层次的社会治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2022年6月,由宣传骨干撰写的社会治理风险研判分析报告被央媒转发,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7月,国家农业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林草局等四部委到涟水县开展实地调研。12月,修订通过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野生蚯蚓划入保护范围。2023年1月,中央一号文件专章规定,“严厉打击盗挖黑土、电捕蚯蚓等破坏土壤行为”,推动了立法进程和法治进步。

  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例,根据案件改编的案例故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办案故事”,实现了办案与宣传的双赢共赢。

  【创新价值】

  一是深化融合履职,营造人人都是宣传员的良好氛围。淮安市检察机关在探索检察工作融合发展方面,提出了培养综合型检察人才的思路,将办案、宣传、案例打造等综合履职的意识清晰传达到每一位办案人员。淮安市人民检察院配套建立了两级院一体联动的“宣传联络+线索评估”机制,宣传部门派出专人对接相应的基层检察院,提前介入重大宣传主题,实现办案与宣传融合履职。

  二是加强内外宣结合,产生立体联动宣传的良好效果。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树立大宣传理念,既内外有别,又内外兼顾,由办公室、宣传部门、研究室对案例宣传资源进行集约化、协同化处理。针对不同群体的不同阅读习惯喜好,分层分类开展宣传,传播手段涵盖了工作信息、广播、电视、客户端、网站、报纸、新媒体矩阵。充分发挥各个传播媒介在内容、形式、渠道等方面的互补作用,多维度、高频次、全方位进行宣传报道,力求破层出圈、精准触达。

  三是保持话题黏性,充分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紧盯野生动物保护、土壤生态、农业农村、耕地保护等重大主题,深层挖掘和剖析电捕蚯蚓对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结合案件危害性、打击紧迫性、立法必要性,将单个案件作为法治产品进行多轮挖掘深化,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保持较高话题性,推动社会公众参与话题讨论,争取社会认同,进而引发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持续关注和讨论,以高质量、有影响力的个案办理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

事例五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皖检之星”典型集群宣传

  【关键词】

  皖检先锋 典型宣传 常态化机制

  【事例概述】

  近年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皖检先锋”典型宣传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在推出“全国模范检察官”周会明、王敏、徐明书以及“中国好人”汤玉和等全国重大典型的基础上,又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汤恒明、陈磊和“全国模范检察院”望江县检察院等一批新的既葆有清正廉洁“本色”、忠诚奉献“底色”又具专业精进“亮色”的先进典型。

  一是明确选树标准,建立常态机制。2019年4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创新建立“皖检先锋”典型宣传常态化机制,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坚持政治引领、把牢选树方向,坚持与时俱进、突出时代精神,坚持职业特征、体现检察特色,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广泛性,坚持作用发挥、突出示范性,深入挖掘、全力选树更多的先进典型。全省检察先进典型呈现出从“高原”到“高峰”、从群体到集群的可喜局面。

  二是创设品牌栏目,蓄积典型势能。2022年6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结合安徽省委宣传部“奋斗者·正青春”主题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化“皖检先锋”典型宣传机制,在省级人民检察院各新媒体平台开设“奋斗者·正青春·皖检之星”专栏,常态化宣传先进典型。一方面,由各市人民检察院轮值,每半个月推荐一名“皖检之星”;另一方面,从各类业务竞赛以及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办理等工作中选树“皖检之星”。通过长期坚持,逐步蓄积形成安徽检察系统典型宣传的“典型池”。

  三是坚持选送推广,增强榜样示范。坚持多角度多层次多载体宣传推广“皖检之星”,邀请中央、省级主流媒体走近典型,同时用好全省检察新媒体矩阵进行全方位宣传。对于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者特别优秀的“皖检之星”,积极向安徽省委宣传部推荐,由其作为“榜样”人物,安排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加以宣传。省委宣传部宣传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又将之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荐,展开全国性宣传或者予以表彰,扩大先进典型的示范性和影响力。

  截至目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已推出52个“皖检之星”(办案团队4个、个人48个),其中11个被安徽省委宣传部作为“榜样”人物宣传,成为激励全省检察干警焕发干事创业激情的动力源泉和塑造检察新形象的群体标识。

  【创新价值】

  一是着眼常态化高密度,打造典型宣传集群。典型宣传是检察宣传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讲好检察故事、弘扬新时代检察精神,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将典型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宣传文化工作要点和综合考评,确保典型宣传稳扎稳打、推进有序。同时,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将检察典型宣传统一打造为“皖检先锋”品牌,先后建立多项制度规范,打造典型宣传素材信息库,实现了典型宣传的高密度、常态化和制度化、规范化。目前全省入库典型达300多个。

  二是坚持上下联动,注重代表性和覆盖面。在典型选树时,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注意调动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各工作条线培育推荐典型的积极性,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坚持覆盖检察业务、综合各工作条线,确保成熟一个、宣传一个。据统计,在已进行宣传的52个“皖检之星”中,94%来自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这些“脚下有泥土、心中有信仰”的榜样更易引发情感共鸣,更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创新宣传方式,扩大传播力和影响力。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对“皖检之星”采取项目化运作、品牌化运营,每半月推出一期,采取图文、短视频、海报、漫画、SVG动图等融媒体宣传,形式活泼多样。对于宣传的“皖检之星”,积极谋划向更高平台推广宣传、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推荐表彰,形成了典型宣传、表彰奖励的有效闭环。

事例六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一起检阅》融媒传播

  【关键词】

  检媒协作 代表联络 百姓视角

  【事例概述】

  2021年12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与福建省广电集团精心打造一档检察宣传栏目《一起检阅》,栏目寓意“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请人民群众一起来监督检阅检察工作”。栏目依托典型案件,以新闻记者视角讲述检察办案故事,推介检察先进人物,介绍检察主责主业,并邀请人大代表出镜点评,借助主流媒体传播体系优势,创新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故事。

  一是融合传播,壮大检察主流舆论阵地。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宣传文化工作,推动宣传部门与媒体建立长期协作机制。为提高受众覆盖面,将原合作节目《检察官说法》电视栏目与广播节目《检察故事》整合升级,推出《一起检阅》融媒体栏目。节目每两周一期,充分利用传统电视和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不同的特性定位,依托传统传播媒体和新媒体优势互补的融合传播,让检察工作更多走进大众视野、群众生活。

  二是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高效运行机制。《一起检阅》每期拍摄所涉点位、部门、人员较多,后期制作周期较长,确保栏目高质量,播出频次不断档是一项系统工程。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主线,在选题上早谋划、长安排,与各市县(区)人民检察院提前商定报道主题,与新闻单位策划拍摄大纲,发挥省级人民检察院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形成相关业务部门和宣传部门全程参与高效运行的选题、审核机制。

  三是多元矩阵,提升规模宣传质效。注重对播出后的节目视频“改造升级”“二次传播”,浓缩视频精华,配合精彩视频图片,制作优质检察新媒体作品,在福建综合频道微信公众号、海博TV以及人民网、福建检察官微等平台发布,形成音、视、屏、网、端同频共振的规模宣传效应。截至8月底,《一起检阅》栏目已播出节目71期,单期节目内容受众人数在200万左右,在福建省电视法治专题类栏目中,收视率位居第一。

  【创新价值】

  一是内外联动,奏响检察“大合唱”。代表委员既是检察工作的监督者、见证者,也是检察工作的宣传者、推动者。栏目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注重通过连任代表向新任代表传递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在全国两会、省两会等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察宣传,既向代表讲好检察故事,又邀请代表“出镜”宣传检察工作、展示履职风采。向代表推介与请代表讲述相结合,积极宣传检察机关履职理念、工作成效,营造关注支持检察工作良好氛围。

  二是上下一体,形成“一盘棋”合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形成了宣传部门统筹、业务部门协同、检察人员参与的检察宣传大格局。同时,借助媒体资源优势和专业优势,解决检察新闻宣传专业型人才严重不足问题,加强了全省检察宣传文化一体化建设。2023年以来,先后推出了“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检察建议助力社会治理以及检察英模人物等专题系列报道,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作、重大案件一体部署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三是创新表达,讲好新征程检察故事。坚持百姓视角,把法理、事理、情理,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容易接受的方式呈现出来。精选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群众关注的重大案件,或发生在群众身边有普法教育意义的“小案”。通过案例让受众快速“重返案件现场”,由办案检察官和出镜记者一起剖析案发原因,多视角展示检察机关履职过程,并请人大代表出镜谈观点、说看法,用第三方的视角诠释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蕴含的司法理念和为民情怀,让受众从检察官办案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事例七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豫检故事”系列宣传

  【关键词】

  检察故事 一体策划 宣传矩阵 地域文化

  【事例概述】

  2017年以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紧扣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故事这一主线,连续8年精心策划开展“豫检故事”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推出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地域文化特色、丰富法治内涵的检察宣传文化产品,打造“豫检故事”宣传品牌。

  一是“线下”宣讲接地气,讲好检察故事。紧紧围绕河南检察重点亮点工作,以“初心向党 检察为民”“检徽映忠诚”“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法治护航英雄劲旅”“我把群众当亲人”“喜迎75华诞”等主题,组织开展“河南检察好故事”征集评选及巡回宣讲、集中采访、检察英模报告会等活动近百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新闻媒体共同参与,走进河南各地检察机关,进一步扩大“豫检故事”传播力、影响力。

  二是“线上”创新贴民心,讲活检察故事。“河南检察”新媒体平台开设“豫检故事”系列栏目,分为“豫检故事·案鉴”“豫检故事·说法”“豫检故事·讲述”“豫检故事·光影”4个品牌栏目,设计不同原创检察官动漫形象和栏目Logo,通过以案释法、检察官说法、影像讲述等形式,小切口阐释新时代检察理念,让人民群众更加直观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是“线下+线上”融合发力,打造品牌故事。将宏大主题宣传和新媒体传播相结合,在“河南检察好故事”征集评选活动启动、展播、评选、宣讲等环节实现全方位宣传。在全省检察机关融媒体平台展播作品、跟进活动进展,抖音平台发布预热短视频,官方微博同步直播,相关话题累计阅读量4500万。“豫检故事”系列活动推出的检察宣传文化作品被新华社、法治日报、学习强国等多家主流媒体推广,“豫检故事”影响力持续扩大。

  【创新价值】

  一是融合创新,更迭内容表达模式。以讲好讲活河南检察故事为切入点,逐步形成“一体策划、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发布”的内容创作和传播机制,打造强内容、有体系、成规模的“豫检故事”宣传模式,不断提升受众的黏合度。线上专栏语言通俗易懂、形式灵活多样,线下宣讲融合戏剧、演唱、方言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将法治理念、宏大叙事转化为民间话语和故事,实现“厚重内容”和“轻快表达”有机融合,让检察宣传有感有形有效。

  二是矩阵发力,构建检察宣传大格局。聚合全省三级人民检察院宣传力量,构建纵向融合、横向融通、一体推进的检察全媒体传播矩阵,在内容生产、技术支撑、活动执行、平台推广上协同发力,打造“豫检故事”法治宣传的垂直类IP。加强检媒协作,搭建共创共享模式,融入地域文化特色,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的差异化传播、跨平台传播,促进河南检察工作传播力影响力聚合式增长。

  三是固本培元,激发宣传人才创新活力。以打造“豫检故事”品牌作为固本强基的有效手段,一方面在宣讲活动、新媒体创作中,加强对各地检察机关在选题、内容、表现形式等全方位指导,学用相长,让其成为培育“破层出圈”检察宣传精品力作的“孵化器”;另一方面围绕检察好故事创作,组织工作研讨和宣传培训,注重挖掘具备文案创作、摄影摄像、新媒体制作才能的青年干警,组建检察宣传文化人才库,激发队伍创新创造活力。

  四是同频共振,推动检察业务与宣传互促共进。“豫检故事”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秉持“立足并服务于新时代检察工作实践”的创作导向,以“三个善于”为指引,讲好检察办案的工作思路和法治思维,讲活检察官高质效履职故事中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可感度,讲透每个案件背后法理情相统一的法治担当,不断提升检察宣传文化的价值引导力、精神驱动力,将河南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实践成效总结好、宣传好、传播好,激励广大检察干警凝心聚力、团结奋斗。

事例八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荆小检”AI主播

  【关键词】

  大数据赋能 AI主播 二次传播 检民互动

  【事例概述】

  2023年以来,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赋能新时代检察传播,应用“荆小检”AI主播创新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检察实践故事。目前,共推出作品700余个,全网阅读量超过3000万次,获评2023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融合创新奖”等。

  一是创新方法内容,融合传播法治产品。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平台为要、技术为优,自主研发推出虚拟主播“荆小检”,赋能打造系列品牌栏目。如“荆检AI读报”用云主播朗读和短视频的形式推介每日检察日报,实现从文字获取、语音合成到视频剪辑发送的全过程自动化,将检察好声音唱得更嘹亮;“荆检AI漫评”用AI语音、漫画和短视频等方式,融合传播检察日报社评文章,以生动的形式传播检察新理念;“荆检AI普法”用虚拟主播辅助检察官开展以案说法,通过案例专题片、反诈短剧、微动漫等展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传播法律知识。

  二是善用数据赋能,做强做优二次传播。自建检察宣传大数据库,将新媒体平台热门话题与检察宣传素材碰撞匹配,梳理300余条排除关键词,筛选排查与检察职能不符的话题,促进精准策划、二次传播。自建错别字词库,将日常文稿审校的错别字词、上级发布的规范表述等整理入库,并开发智能审稿平台,目前已收录字词700余组,智能审校超过2000次。

  三是深化检民互动,提升普法宣传质效。成立AI“荆小检”融媒体工作室,在全市组建检察融媒体工作团队,对于新媒体平台接收的网友留言和咨询,及时进行整理分流,由业务部门研判并给予专业回复。策划推出“荆小检”卡通表情包和文创产品,形成独具特色的AI新闻播报和普法宣传模式。

  【创新价值】

  一是应用人工智能等新质生产力赋能检察传播,提升内容生产和传播质效。运用语音合成、语音驱动面部表情、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在全国率先推出检察虚拟主播,促进智能化新闻生产和传播,成为智媒时代检察传播的重要工具。围绕AI主播系统打造AI读报、播报、普法、漫评等品牌栏目,促进检察业务与新闻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持续传播既富有科技感又接地气的检察宣传作品,创新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二是大数据连接网民法治需求和检察宣传作品,促进精准传播和二次传播。各大新媒体平台热门话题背后往往是群众迫切的信息需求,通过建立完善检察宣传大数据库,将宣传报道、新媒体作品、典型案例、法律法规等整理入库,并梳理排除关键词和常见错别字词,用大数据挖掘和连接话题背后的用户需求,实现精准策划选题,及时、规范、严谨发布作品,促进作品原创和优质检察新闻的二次传播,以优质检察宣传文化作品引导社会舆论,占领信息传播制高点,弘扬法治主旋律。

  三是拓展“检民互动”传播路径,让新时代检察文化和理念更贴民心。法治宣传不只是单向传播,更需公众参与。既注重服务群众,做好线上引导和普法答疑,走好新时代网上群众路线,又将传播检察文化和本土文化相结合,策划制作法治表情包和书签、布袋、套尺、圆珠笔等周边文创产品,用于普法互动、检察开放日和法治进校园等活动,更好地传播新时代检察理念。

事例九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我是检察官》网络专题纪实宣传

  【关键词】

  检察纪实 Z世代 年轻化表达

  【事例概述】

  为创新检察宣传产品内容建设,2021年底至2023年初,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与传媒公司合作,制作全国首档检察官职业纪实片《我是检察官》,播放量超4000万,稳居哔哩哔哩网站会员、热门纪录片、综合热播榜前三,获评中央网信办中国正能量“五个一百”网络精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优秀网络纪录片等荣誉。

  一是创新管理合作模式,让多方同向发力形成最大工作合力。内部协作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靠前指导,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立领导小组,全省三级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政法单位的沟通协调。外部合作上,以制作《守护解放西》等优秀政法类纪实作品的主创团队为班底,组建104人的创作团队。拍摄制作上,主创团队先期与一线检察官同办公、同办案、同讨论、同交流两个月,沉浸式体验检察办案工作,熟悉办案规范、流程和相关法律知识。

  二是创新产品策划制作,让检察主题主线引领主流舆论导向。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主题,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线,根据检察办案规律、特点和检察官性格特征,主创团队对参与拍摄的检察官进行不同人物定位,打造了多名个性鲜明的检察官。精选发生在群众身边、社会关注度高的69个案件进行拍摄,每一个故事均设有“主题采访+镜头叙事+法律知识点”环节,由检察官深入解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与案件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结合动画、普法课堂等多元化的呈现方式,让普法和故事有机结合。通过全程跟拍和掩体拍摄等非侵入式拍摄检察官办案,确保人物状态最自然、最真实。

  三是创新传播推介方式,让检察正能量产生法治大流量。针对“Z世代”(1995年至2009年出生的一代人)普遍受教育程度较高、更乐于接受新事物、互动分享活跃性强等特点,特别选择主要用户为“Z世代”的哔哩哔哩网站作为播出平台,采取偏年轻化的剪辑制作、特效化的后期处理、幽默诙谐的语言方式。紧扣剧情亮点,在微博、抖音等平台设置“守护系列之我是检察官”等话题,引发网友广泛讨论,多个话题阅读量超3000万次。在长沙热门地标建筑黄兴铜像前的3D电子屏等醒目位置黄金时段播放宣传片,在人流量大的热门景点张贴大幅海报,不断提升《我是检察官》的知晓度。

  【创新价值】

  一是注重融入式说理、鲜活性解读、具象化阐释,检察文化产品更具哲理性、感染性和穿透性。《我是检察官》每一集办案故事的“主题采访+镜头叙事+法律知识点”环节,生动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鲜活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时代检察精神,具象阐释天理、国法和人情,以富有灵魂的检察宣传文化产品汇聚向上向善的精神动力。

  二是注重故事化叙事、情感化表达、视觉化传播,检察文化产品更有贴近性、延展性和可读性。《我是检察官》在策划上兼顾内容和形式,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个善于”等新理念新要求,找准作品创作的切入点、着力点,以百姓视角再现检察官办案过程,让网友从真实的案例中看到严格司法的力度,小案件展现大情怀,全景式、立体化呈现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也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

  三是注重多元化创作、年轻化视角、现代化融合,检察文化产品更富包容性、戏剧性和时代性。《我是检察官》针对“Z世代”青年思维活跃等特点,在年轻化表达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如剪辑方面巧妙运用倒放、分屏对比,呈现方面结合动画、普法课堂等多元化方式,再叠加表情音效等综艺效果,使案件更显喜剧张力,通过大众化的语言、年轻化的表达讲述检察故事,打造与大众同频共振的精神内核,不断增强检察宣传文化引领力,凝聚法治正能量。

事例十

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

“旧居巷3号”红色文化传播

  【关键词】

  红色文化 普法宣传 网上群众路线

  【事例概述】

  1935年,毛泽东主席曾先后两次居住在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其旧居所在巷道被命名为旧居巷。近年来,坐落于旧居巷3号院的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本地红色资源优势,立足检察宣传文化职能,积极探索红色文化传播路径,以“四个注重”创新打造“旧居巷3号”宣传平台。

  一是注重政治统领,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将政治统领贯穿检察宣传文化工作始终,举办“旧居巷3号”政治轮训、青年论坛、读书分享会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教育引导检察干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结合文章。

  二是注重红色赋能,讲好延安故事。用好延安精神这个压舱宝,积极当好红色文化的宣传者、传承者、挖掘者。举办“旧居巷3号”检察文化沙龙,挖掘传承陕甘宁边区优良检察传统,深研细悟蕴含其中的政治灵魂、为民本质、求是精髓、奋斗特性。组织拍摄《七大故事》党课微视频,与辽宁鞍山、四川泸州、河南漯河等地检察机关线上线下交流学习红色文化。以安塞农民画形式展示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优良品质,打造廉政文化走廊和家风育检室。常态化开展“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行动,促使陕甘宁边区机器厂等3处革命旧址依法保护,推动举办延安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检察研讨会。

  三是注重普法教育,营造法治氛围。继承和发扬陕甘宁边区红色法治基因,打造“旧居巷3号”新媒体检察工作室,通过开设“普法小剧场”“案例演说会”“节日特辑”等系列栏目,讲述红色故事,弘扬宪法精神。创作富含红色元素检察文化作品,将真实案例以“陕北说书”演绎制作《暖心》微电影,拍摄《抉择》警示教育片等广泛发布,将法理转化成群众喜闻乐见的检察故事,持续推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相关特色做法先后被法治日报等多家媒体刊载。

  四是注重便民利民,创新服务载体。坚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在“安塞检察”微信公众号开通“旧居巷3号”检察服务平台,在线收集案件线索,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平台开通以来,线上征集各类案件线索50余件。

  【创新价值】

  一是创新理论学习,抓牢红色教育。将检察宣传文化工作作为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强化检察干警理论素养的重要手段,通过每周一次集体学习,每月一次分享交流,每季一次青年论坛,每年一次政治轮训,推动党的理论成果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二是丰富活动载体,用活红色资源。立足“旧居巷3号”红色资源、革命圣地延安红色热土,坚持红色赋能检察宣传文化工作。通过讲述红色故事、拍摄红色视频、打造红色教育基地、交流互鉴红色文化等多种方式,传承弘扬以“延安精神”为代表的优良革命传统和陕甘宁边区红色司法精神,汲取检察奋进力量。

  三是拓展服务形式,传承红色文化。将“旧居巷3号”红色阵地作为检察宣传文化窗口,紧密结合法治建设、文化建设,采用“普法小剧场”“案例演说”“陕北说书”等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生动讲好法治故事、检察故事,提升普法质效。以检察宣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密联系服务群众,畅通检民互动渠道,让群众更有法治获得感。 【编辑:刘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