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进一步优化规则设计 防范腐败风险

发布时间:2024-11-22 06:30:14 来源: sp20241122

  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进一步优化规则设计

  强化执行监测 防范腐败风险

  本报讯(记者 左翰嫡)记者日前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获悉,该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国家医保局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政策情况的监督,围绕促进公平竞争、强化供应保障、回应企业关切等要点,督促国家医保局持续优化集采规则,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确保集采结果更有效惠及群众。

  11月6日,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在上海产生拟中选结果,共41种药品采购成功,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8%,涉及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年采购金额230亿元左右,涵盖抗感染、抗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胃肠道疾病、精神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急抢救药、短缺药等重点药品。

  “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是党中央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已累计开展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涉及374种药品,中选产品平均降价超过50%;开展三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平均降价超过80%。累计节约药品、耗材费用超4000亿元。”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在本次药品集采中,262家企业的382个产品参与投标,205家企业的266个产品获得中选资格,投标企业中选比例约78%,平均每个品种有6.5家企业拟中选,企业中选率高,群众减负效果好,实现了“降负担、促发展、保供应”多重目标平衡。

  该负责同志表示,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一方面通过专题会商、专项调研等方式,推动国家医保局加强对集采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强化执行监测,抓好集采结果落地;另一方面聚焦廉政风险防范,督促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常态化廉政提醒,规范工作流程,强调在组织集采过程中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专家参与公共决策的制度规范,更好发挥专家作用。

  “与此同时,我们督促国家医保局深化调查研究,加强集采政策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医保‘结余留用’等制度的协同联动,以集采为突破口,进一步促进‘三医联动’,提升医疗卫生领域治理效能。”该负责同志说。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第九批药品集采中,国家医保局继续坚持“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在引导更多企业中选促发展的同时,从维护公平竞争的角度进一步优化采购规则。一是防范投标企业合谋风险,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等新业态加强支持引导,对“倒批文”、“改头换面”、关联控制等合谋情形予以制约;二是鼓励企业间相互监督,采取适当措施鼓励企业在投标前举报串通合谋等违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三是延长采购周期,第九批药品集采执行周期为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7年底,跨度近4年,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提高企业参与集采积极性。

  “第九批集采的成功开展,有效挤出了相关药品价格水分。比如,本次集采纳入了用于治疗胃肠道疾病和用于改善脑功能的3个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平均降价60%,有助于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做好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有利于挤压医药腐败问题滋生空间,推动构建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