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来论:“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就该被严惩!

发布时间:2024-12-27 14:42:59 来源: sp20241227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人民法院公布了三起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典型案例,9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在这三起典型案例中,娱乐场所的经营者招用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其中年龄最小的孩子才13岁,并且不只局限于女性,让人震惊和愤怒!

13岁,本该是在教室里读书学习、在操场上自由奔跑的年龄,却要经历这些遭遇,令人无比心痛。这些孩子要经过所谓的“培训”,还有专门的考勤管理和工资发放制度,经营者还会从他们的收入中进行抽成来获取非法利益。种种令人瞠目结舌的细节,真实地揭露了组织者的无耻和罪恶。

这些娱乐场所的经营者毫无下限地将未成年人推入深渊,其行为不仅突破了道德的底线,更践踏了法律的红线,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此罪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法者必受惩罚。如今,这三起案件中的违法犯罪人员被判刑,虽然结果让人大快人心,但案件中未成年人所受到的伤害却始终令人感到痛心。这也再次提醒我们,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坚决坚守住这道防线。

未成年人涉世未深、社会经验不足,容易受一些非法娱乐场所经营者的蛊惑,在“薪水高”“工作轻松”等理由的哄骗下误入歧途。反观这三起案件,除了犯罪分子外,这些未成年人的家长以及娱乐场所的消费者或许也难辞其咎。

首先,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必须对孩子出入娱乐场所提高警惕,切实肩负起责任,与孩子积极沟通的同时,更要及时纠偏,为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保护好孩子的身心安全。其次,消费者到娱乐场所消费时,也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拒绝陪侍活动,在遇到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现象时,更应该立即向公安机关检举,为保护未成年人尽一份责任。最后,执法部门必须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要将日常巡查落到实处,坚决杜绝任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惟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建立起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的“围栏”。

(责编:舒雅、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