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赋予专科护士部分处方权 专家解析→

发布时间:2025-01-02 17:07:44 来源: sp20250102

  看病不用每次都找医生了【专家解析地方立法赋予专科护士部分处方权】

  □ 本报记者 文丽娟

  广东深圳市民温姗(化名)患有肩周炎,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几乎每周都要到附近一家医疗机构护理门诊接受针灸、推拿治疗。每一次,先抢号,找医生开处方单,再到护理门诊排队,总是占用她很长时间,这让她苦恼不已。

  好消息是,这种情况正在改变。今年1月1日,《深圳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据此,取得专科护士证书的护士,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授权,在专科护理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按照深圳市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目录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

  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在医生人力资源不足的背景下,给专科护士开放部分处方权,能最大限度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也能让护士得到社会更多的尊重,增强护士的职业认同,拓展护士的职业范畴。但专科护士拥有部分处方权,既是权利也是责任,其拥有的部分处方权的范围、程度以及相应的协商监督制度、责任分担方式等亟须厘清。

  赋予专科护士部分处方权

  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温姗多年前到深圳打拼,目前在一家外贸公司负责宣传策划工作,经常忙得脚不沾地。忙碌的代价随之而来,她患上了肩周炎,每周要到附近一家医疗机构接受理疗。

  医疗机构的号源紧张,她靠抢才能挂上医生的号。温姗发现,医生根据她的情况每次开具的处方基本一样,即针灸、推拿、磁疗等理疗项目。医生开具处方后,她还要拿着处方到护理门诊,由于人满为患,每个理疗项目都要排队。

  因工作繁忙,她无奈之下每次只做一个理疗项目,但治疗效果也是大打折扣。

  让她不解的是,像她这种每次理疗项目基本一样的情况,为什么每次都得挂号找医生开处方,如果不用挂号找医生,而是直接找医院护理门诊护士开具处方,应该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同样不解的还有今年50多岁的当地居民杨艺(化名)。患有糖尿病的他需要定期去医院检查,其中包括足部检查等项目。但每次去医院做检查,都要挂号找医生开检查申请单,之后由医生根据检查结果开药。

  在杨艺看来,像他这样定期去医院检查的情况,没有必要每次都找医生开检查申请单,给他们做检查的护士水平足够了。

  他们的不解,源自我国的处方管理制度。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处方权由注册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也就是说,只有执业医师(包括助理执业医师)具有开具处方的权利,其他医务人员没有处方权。

  一方面是患者呼唤就医的方便,另一方面是国家的处方管理制度。面对这种情况,拥有特区立法权的深圳尝试寻求突破。

  今年1月1日,《深圳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这意味着,在深圳取得专科护士证书的护士,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授权,在专科护理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按照深圳市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目录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

  根据《办法》,专科护士开具检查申请单、外用药品等执业行为,应要求患者提供患有相关疾病的病历资料,在医师既有诊断的基础上,结合护理评估,再执行相应操作。同时专科护士要客观、规范、完整书写病历。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处方和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对专科护士开具的检查与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处方的审核和保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