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2 13:00:34 来源: sp20241122
本报讯 (记者 梅瑰 通讯员 陈琼 李康杰)近日,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黎某某诉五里镇政府强制拆除房屋一案,五里镇镇长石伟志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石伟志深有感触地说:“这次出庭应诉,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有助于树立政府的责任形象,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有助于行政机关改进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今年以来,通城法院认真贯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作用,督促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今年上半年“一把手”出庭率仅为20%,在6月份第六次府院联席会议中,建立了双沟通机制:通城法院在行政案件开庭前将受案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同步抄送县司法局,同时县司法局向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建立后,“一把手”出庭率不断攀升,第三季度至今出庭率达到83.33%,效果显著。
“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充分体现了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体现出行政机关敢于直面矛盾和问题的责任担当,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公平正义。刚刚败诉某行政赔偿案件的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说道:“以前的工作程序中存在一些程序瑕疵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通过开庭应诉直面这些问题,也能够推动我们去完善自身的工作,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
在通城法院的积极推动下,通城县人民政府今年出台了《通城县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对行政单位“一把手”出庭应诉提出了明确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更加积极主动出庭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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