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护共享文化遗产(微言)

发布时间:2024-11-30 14:35:24 来源: sp20241130

  6月1日,《“澳门历史城区”保护及管理计划》行政法规正式生效。该法规在2014年生效的澳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为澳门历史城区的保护和管理提供更全面和细化的政策保障和支撑,实现遗产资源的优化管理和合理利用。

  澳门历史城区范围东起东望洋山,西至新马路靠内港码头,南起妈阁山,北至白鸽巢公园,保存了澳门400多年中西文化交流的精髓,是中国境内现存最古老、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最集中的中西特色建筑共存的历史城区。2005年7月,第二十九届世界遗产大会决定将澳门历史城区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这是我国的第三十一处世界遗产。

  制定法律法规、设立专门基金、举办世遗开放日、开展历史片区活化重生计划……自澳门历史城区申遗成功以来,澳门陆续推出相关措施,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澳门市民对世界遗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不断加强,澳门历史城区不断焕发新活力。此次新规对澳门历史城区作出更全面系统的保护和管理,包括订定11处“景观视廊”、19条“风貌街道”以及24处“城市肌理”,并对澳门历史城区的日常使用管理、市政设备、绿化、交通等11个方面提出相应措施。

  澳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语是“文化遗产,共护共享”,相信此次新规的施行,能让澳门历史城区得到更好的保护与利用,澳门的这张“世界文化名片”将更加闪亮。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16日 06 版)

(责编:白宇、卫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