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8 17:35:50 来源: sp20241118
农贸市场内还有商户在使用生鲜灯?
违规商户已整改,换上普通照明灯具
武汉晚报讯(记者李爱华)今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明确禁用“生鲜灯”。近日,有市民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自家附近的菜市场内还有商户在使用生鲜灯,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商户已经整改了,换上了普通的日光型照明灯具。
市民陈先生称,自己住在武昌胭脂路,每天都到胭脂路长虹生鲜市场买菜。12月1日,陈先生发现,该市场内多家卖肉的商铺仍在使用生鲜灯。“国家规定了12月1日起不准再使用生鲜灯,为何这个市场没有改?”陈先生希望管理部门监督整改。
12月1日,市民刘女士也反映,她11月30日到汉口后湖兆瑞大道益利合生鲜市场买肉,市场内多位摊贩仍在使用生鲜灯;12月1日,市民张女士反映,黄陂区盘龙城叶店农贸市场内,还有商户在使用生鲜灯。
具有“美颜”功能的“生鲜灯”从12月1日起就禁用了。目前市场情况如何?12月4日,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
4日,记者来到武昌胭脂路长虹生鲜市场,该市场周边老小区多,人流量大。记者在市场内看到,商户摊位上的照明灯已全部更换为接近自然光的白色灯泡,肉类等呈现出真实色泽,不少市民在摊位前选购食材。
市场内一位商户介绍,以前市场内使用生鲜灯的现象较普遍,走进市场红彤彤一片,4日上午,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督促下,该市场内近10家使用生鲜灯的商户,全部更换成了符合要求的照明灯具。
在汉口后湖兆瑞大道益利合生鲜市场,近10家商户经营着各种生鲜和熟食,记者放眼望去,左右两排店铺没有一盏“生鲜灯”,全部换成了白炽灯。市场一名管理人员告诉记者,12月1日已将“生鲜灯”更换完毕。
4日,记者还实地探访了几处农贸市场。位于青山区三弓路的建一综合市场内,肉类区上方悬挂的,都是一盏盏白色灯具。市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原先此区安装有10多盏“生鲜灯”,12月初已全部撤下,仅保留白色灯泡。
在洪山区铁机路才盛生鲜市场,原本使用“生鲜灯”的商户已经全部进行了整改,更换为普通照明灯具。
针对市民反映的盘龙城叶店农贸市场使用生鲜灯的问题,盘龙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经该所执法人员调查,叶店农贸市场内生鲜灯目前已全部更换。
采访中,多位市民均表示,对禁用“生鲜灯”的新规表示支持。市民吴女士表示,“白色灯不骗人,让肉类展示自然色泽,这样买着也踏实”。
记者从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办法》施行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该局提醒,消费者如在《办法》施行后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可通过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