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修复信息,加快共享互认(经济聚焦)

发布时间:2024-12-01 01:44:46 来源: sp202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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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近年来,为推动实现企业信用修复,市场监管部门持续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加快信用修复结果信息共享、互认,提升信用修复服务精细化水平。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修复各类经营主体行政处罚信息121万条,修复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2112万户。

  

  “从受理到修复,整个过程不到4小时,快速为纠错企业卸下了包袱,让我们有机会参与项目竞标。”江苏运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贾娟说。

  信用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今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在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中明确提出“信用修复‘一件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断优化信用修复流程,进一步完善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实现信用修复“一件事”。

  健全制度机制,优化信用修复流程

  “我今年打算扩大经营品类,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时,才发现店铺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咋办?”山东一家肉食店负责人王宁在村镇便民服务中心询问。

  经查,王宁的店铺因没有按时年报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当地推行年报指导“一件事”,多举措助企除污点、增信心,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和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开设“年报指导咨询”窗口,加强年报相关政策宣传,现场指导经营主体完成网上年报、网上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申请等。

  “我在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现场补报年报,并提交了申请材料,没想到后台马上就受理、审批,帮店铺恢复了正常状态,并顺利拿到新的营业执照。”王宁说。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督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提升经营主体信用修复便利性,2023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管理程序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总局有关司局职责分工、规范信用修复流程,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升级改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增加“信用修复”模块,目前已实现各地信用修复“一网通办”。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通线上信用修复。经营主体只需实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可在线下载信用修复文书、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实时查询修复进度、在线接受修复决定文书。同时保留了线下受理服务,经营主体仍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用修复,由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填写信用修复文书,提交信用修复申请。

  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信用修复“一件事”“一次办”

  “过去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时,要去多个部门跑好几趟。”四川成都兴发铝业公司办公室主任张坤元介绍,企业曾因存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受到处罚,为了恢复信用,在监管部门指导下进行了积极整改。今年2月,企业通过了预警监测评估,具备了信用修复条件,监管部门立即启动信用修复主动响应机制,点对点指导企业全程网上完成信用修复“一件事”“一次办”,实现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信用中国(四川成都)“两网”同步修复。

  “监管部门及时帮我们发现了问题,进行整改,我们才能在市场上走得更远。”张坤元说,“完成信用修复后,我们重新获得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项目等多个重点项目的申报资格。”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民商经济法室主任王伟介绍,当前我国在信用监管领域建立了信用修复制度。然而,由于缺乏顶层立法,各部门的信用监管及相应的信用修复制度尚不统一。失信企业在信用修复过程中,面临着规则、制度、文书、信息系统等不统一的问题,存在“多头修复”“重复修复”,既不利于企业及早恢复信用,也不利于提升政府管理效率。推动实现信用修复“一件事”,能够帮助失信企业在符合修复条件的情况下,尽快从失信状态中走出来,重塑信用。

  为了解决经营主体反映的信用修复数据壁垒、“多头修复”等问题,今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信用修复结果信息共享、互认,切实解决“多头修复”“重复修复”问题。

  截至目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已基本按照要求建立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通过签署共享互认协议、制定共享方案等方式明确数据共享范围、方式、频率等,完成系统升级改造,共交换共享信用修复数据71.15万余条,实现信用修复数据双向共享。

  加强服务引导,帮助企业走出失信危机

  “2022年,我们因经营不善转型失败,生产经营用房被司法拍卖,企业内部管理也出现了混乱。”四川成都市彭州(市)卓越工艺玻璃公司负责人孙光钊说。

  2023年,该企业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双随机抽查中,因“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其线上销售门店也因失信行为被平台关闭。

  “这对我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我找到市场监管部门,他们询问企业有什么困难,并主动提供一对一的信用修复服务。”孙光钊说。

  彭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邱一雯介绍,“这家公司是当地老牌企业,具备较为先进的玻璃制造技术,拥有多个注册商标,年营业额曾超过5000万元。这样的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我们对其进行了‘点对点’的信用帮扶。”

  今年3月25日,彭州市市场监管局服务引导该企业规范住所登记行为,辅导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完成信用修复,助力恢复生产经营,重回发展轨道。

  孙光钊说:“完成信用修复后,我们的线上销售门店也获准恢复销售活动,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成功进入了彭州市3D打印工业园区,进出口贸易业务也开始复苏。”

  “失信惩戒应该惩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某种机制使其逐步恢复到为社会所接受并值得信任的状态。”王伟认为,推动政府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是大势所趋。因此,政府部门不仅是信用修复的管理者、监督者,还要做好信用修复的服务者。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创新修复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江西、山东、云南、西藏建立“两书同达”机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及时告知失信主体信用修复途径和方式。北京、云南缩短信用修复办理时限,高效助力经营主体重塑信用。江苏开展信用修复“一对一”提醒服务,提升信用修复服务精细化水平。安徽探索实施“承诺容缺”“承诺免查”“即申即办”三种信用修复模式,以承诺助力信用修复,同时设立“信用修复驿站”,提供“注册登记”“信用修复”一站式服务。

  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修复各类经营主体行政处罚信息121万条,修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579万条,修复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2112万户。

  《 人民日报 》( 2024年07月22日 10 版)

(责编:赵欣悦、袁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