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为网络平台立规矩

发布时间:2024-11-01 11:33:04 来源: sp20241101

  在社交媒体上观看喜爱的“网红”晒美食、逛商圈、秀时尚单品,已经成为许多网友的一种休闲活动。殊不知,在许多“网红”刻意营造的“惬意”生活方式背后,却是商家套路满满的流量营销。

  2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对欧洲576名社交媒体博主账号的“扫描”结果,发现含有商业内容的帖子占比高达97%,但其中只有20%完整地将其披露为广告。更令人担忧的是,其中119名博主在帖子中宣扬不健康甚至危险内容,例如垃圾食品、酒精饮料、赌博等。

  从2月17日起,欧洲“网红”们肆意“割韭菜”的招数行不通了。除了雇用人数少于50人且年营业额低于1000万欧元的小微企业外,所有在欧盟拥有用户的在线平台都必须遵守欧盟《数字服务法案》。根据《法案》要求,在线平台需向用户声明为何展示广告以及谁为广告付费。此外,平台还必须打击非法内容、商品和服务,包括与“可信举报者”合作,优先处理专业警示,以及禁止基于用户敏感数据推送广告。保护未成年人也是《法案》规定的重点义务之一,平台需完全禁止基于未成年人的个人数据分析并向其投放广告。

  涵盖社交媒体审核、电商广告推送以及打击假冒商品等领域的《数字服务法案》,被认为是欧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网络监管新规。其出台旨在确保用户安全、加强用户隐私保护并阻止非法或有害内容传播。

  除平台外,《法案》还规定了托管服务和在线中介机构的义务,包括为用户提供明确的条款和条件、发布内容审核程序报告等。在实施过程中,各国数字服务协调员将负责在成员国层面进行监督。此外,欧盟委员会将与成员国共同组建欧洲数字服务委员会,促进跨境合作,确保无论在线平台在何处建立,整个欧盟的用户都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保护力度。

  早在2023年8月25日正式适用之际,《法案》就对众多科技巨头露出了“监管牙齿”。包括亚马逊、苹果应用商店和缤客(Booking.com)等17个超大型在线平台和2个超大型在线搜索引擎受到额外要求和更严格的运营审查,被要求承担比其他平台更多的义务。例如,它们必须主动分析和报告与内容排名工具和推荐系统等技术运营相关的潜在问题;它们每年还需要向欧盟委员会支付监管费用,确保《法案》顺利执行。违反《法案》者可能面临高达全球年营业额6%的罚款。2023年12月18日,欧盟委员会启动针对社交媒体平台“X”(前身为推特)的“正式诉讼”程序,以评估其是否在风险管理、内容审核等方面违反了《法案》条款。

  智库欧洲监管中心专家亚历山大·德斯特雷尔提醒道,“改变不会在1分钟内发生,更不会在2月17日发生”。德斯特雷尔表示,2020年提出这项《法案》时,欧盟的目标很简单——驯服网络世界的狂野西部。《法案》的最终目的不是罚款,而是改变数字公司的文化,这注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的确,尽管欧洲各界普遍欢迎更加规范清朗的网络生态,但《法案》未来所面临的考验仍然值得观察。一方面,不甘就范的大型科技巨头正加大与欧盟机构的博弈力度。2月初,拥有脸书、照片墙等平台的Meta公司表态,由于不认可《法案》要求支付的巨额监管费用,正向欧盟委员会发起诉讼;另一方面,互联网领域新技术和新应用场景层出不穷,也对《法案》的适用和执行提出新的挑战。例如针对ChatGPT、Sora等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是否应将其定义为平台或搜索引擎、如何执行对其海量数据的内容审核、《法案》如何界定其与《人工智能法案》的监管边界,都是欧盟执法层面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蔡 淳

  (经济日报)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