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锡悦提名韩国宪法法院院长人选,能否获通过未知

发布时间:2024-11-27 13:29:50 来源: sp20241127

  尹锡悦提名韩国宪法法院院长人选 能否获国会通过仍是未知数

  □ 本报驻韩国记者 王刚

  11月16日,韩国总统尹锡悦提名大田高等法院院长郑亨植为宪法法院院长。在上一任宪法法院院长刘南硕卸任后,郑亨植的任命案能否在国会获得通过、何时获得通过,均是未知数。不过,法律界人士指出,院长一职长时间空缺会严重影响宪法法院的日常运转,目前已有多起案件的审理被迫推迟。

  被提名人长期供职司法系统

  韩国总统秘书室室长金大棋16日在记者会上介绍了新任宪法法院院长的提名情况。金大棋称,1961年出生的郑亨植自1988年就任水原地方法院城南支院法官以来,35年间在首尔高等法院和水原高等法院担任审判长,以渊博的法理知识和秉公审判获得广泛好评。郑亨植德才兼备,在法律界德高望重,被认为是能够胜任宪法法院院长一职的人选。

  此前的11月10日,刘南硕举行了卸任仪式。当前,等待宪法法院审理的案件众多,包括遗产份额制度违宪法律审判等。由于宪法法院院长一职空缺,相关审理均被迫推迟。

  韩国宪法法院成立于1988年9月,是根据修改后的韩国宪法设立的司法机构,院长的地位与大法院院长、国务总理等平级。韩国宪法法院的职责是通过建立特别的宪法裁决程序,对有关宪法的问题进行裁决,以保护宪法和保障国民的基本权利。宪法法院拥有裁定对总统、总理和法官的弹劾,决定解散政党,审查立法与宪法的一致性,解决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与地方政府之间或地方政府之间的权限纠纷以及裁定有关宪法的申诉等5个方面的司法权。宪法法院由9名法官组成,任期6年,可以连任。近年来,韩国宪法法院最引人关注的时刻无疑是2017年3月10日,当时宪法法院裁定总统弹劾案成立,朴槿惠被即时罢免,她也成为韩国历史上首位被罢免的总统。

  曾经审理多起广受争议案件

  在郑亨植被提名后,韩国媒体报道称,郑亨植曾负责审理涉及三星电子掌舵人李在镕及前总理韩明淑的案件。这些案件在韩国关注度颇高,审理结果也曾引起争议。

  根据韩国《京乡新闻》等媒体报道,郑亨植担任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5庭审判长期间,曾负责李在镕涉嫌行贿案的二审。当时负责朴槿惠“亲信干政门”案件的特别检察官指出,李在镕为了顺利实现对三星的继承权,不仅向时任总统朴槿惠请托,而且对崔瑞元(原名崔顺实)经营的韩国冬季运动英才中心提供后援,这构成第三方行贿罪。相关法院在一审中判定李在镕有罪,并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在郑亨植负责的二审中,改判李在镕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4年执行。根据这一判决,李在镕在被捕拘押353天后释放。当时郑亨植在判决中称,李在镕“是前总统朴槿惠胁迫的受害者”,因此“不存在政商勾结问题”。当时,负责此案侦办的正是现任总统尹锡悦。二审判决结果出炉后,在韩国社会曾引发争议。

  郑亨植在担任首尔高等法院刑事6庭审判长期间,在二审中判处因涉嫌收受非法政治资金而被起诉的前总理韩明淑(卢武铉执政时期担任总理)有期徒刑2年。一审法院在审理中认为,案件只有某公司社长的一人供词,并不可靠,因此宣告韩明淑无罪。但在二审时,郑亨植推翻了这一判决,二审判决结果后来被韩国大法院终审裁决所确定。

  正因郑亨植曾审理过上述案件,他被提名为宪法法院院长后,在韩国各界引发广泛关注与讨论。

  院长空缺影响法院正常运转

  值得一提的是,韩国首次出现大法院院长和宪法法院院长同时空缺的情况。韩国大法院院长金命洙今年9月卸任,新任院长提名人李均龙的任命同意案被国会否决,大法院院长目前仍处于空缺状态。刘南硕卸任后,郑亨植的任命案能否以及何时在国会获得通过,尚是未知数。

  由于宪法法院院长空缺,韩国宪法法院11月将无法进行月度裁决。宪法法院通常在每月的最后一周或第四周对违宪审判和宪法请愿等案件作出裁决。不仅是案件的裁决,甚至一些案件的审理、听证会等,也将不得不推迟。

  据悉,韩国宪法法院审理所有案件均由9名宪法法官全员参与审理和判决。虽然《宪法法院法》规定,审理案件的法官人数不得少于7人,这意味着即使个别法官缺席也可以审理,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重大案件,在没有宪法法院院长的情况下很难作出裁决。对于特别重要的案件,比如某部法律或条文是否违宪、宪法申诉的判决、政府高官弹劾案的判决等,均需要6名以上的宪法法官赞成才能通过。还有法律界人士担心,如果不是宪法法院全部法官参与的判决,很有可能引发对判决结果的质疑。

  在今年的国会监察中,韩国朝野政党都在批评宪法法院拖延处理一些案件的判决。不过,也有声音认为,国会没有尽快推动宪法法院院长的国会人事听证,因此国会才是相关判决延迟出炉的主因。

  韩国宪法法院相关人士对媒体表示,院长一职长时间空缺严重影响了宪法法院的日常运转,宪法法院院长空缺及代行院长行使职权的时间不宜过长。 【编辑:卞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