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30 08:28:54 来源: sp20241130
中新网 天津10月15日电 (周亚强)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获悉,近日,该局发布最新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内容,提醒人们高度警惕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特别是要谨防不法分子采取的三种主要途径。
据悉,在此类诈骗中,不法分子采取的第一种途径通常是以“保本高息”虚假宣传吸引消费者。通过假借债券投资、股票投资、贵金属投资、期货投资、P2P投资、外币投资等概念,推出所谓“投资理财神器”,在网络平台发布消息宣称“稳赚不赔”,以高返利、按月返利、保持现金流等噱头吸引消费者关注。
第二种途径是以“专家内幕”虚假消息诱导投资。通过社交软件添加消费者好友,将其拉入“投资”群聊,然后冒充投资导师、理财专家,以“投资暴富案例”“直播课”骗取消费者信任,或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消费者确定婚恋关系,再以有“内部消息”“会员渠道”“特殊资源”等诱骗消费者参与投资。
第三种途径是以“投资返利”虚假平台转移资金。通过伪造或仿冒投资平台,向消费者发送虚假链接,引导消费者下载APP进行投资,并以小额投资返利作为诱饵,不断引导消费者加大资金投入,随后迅速转移资金,甚至利用消费者急于提现的心理,以“登录异常”“服务器维护”“银行账户冻结”等名义,收取所谓“保证金”“解冻金”等,进一步扩大消费者资金损失。
对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提示,不存在“保本高息”理财产品,不轻信来路不明的“小道消息”,不贪图“一时便宜”因小失大。如不慎被骗或遇到可疑情形,应及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银行账号等关键信息,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