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5 15:11:00 来源: sp20241205
日前,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召开的国际原子能机构11月理事会上,美英澳核潜艇合作问题第11次正式列入机构会议议程。中国常驻国际原子能机构代表李松大使在理事会专题讨论中指出,美英澳核潜艇合作对全球和亚太地区安全构成严重冲击,跨越核扩散门槛,给国际核不扩散机制和机构全面保障监督体系带来严峻挑战。
“这样的合作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目的和宗旨相悖,是典型的双重标准”,李松指出。俄罗斯、埃及、阿尔及利亚、巴基斯坦、伊朗、古巴等国代表表示,美英澳核潜艇合作涉及大量武器级核材料转让,存在严重核扩散风险。这一史无前例的行径不能由三国和秘书处暗箱操作,须在机构成员国共同参与的前提下,通过政府间进程予以妥善处理。各方支持继续在机构理事会和大会根据中方倡导的正式议题,进一步开展政府间讨论。
2021年9月15日,美国、英国与澳大利亚三国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建立三边安全伙伴关系(AUKUS),进一步加深三国在战略安全与国防领域的合作,其中包括澳将借助美英力量拥有至少8艘核潜艇。消息一出,举世哗然。国际舆论指出,美英澳核潜艇合作开启了核武器国家向无核武器国家转让武器级核材料的危险先例,是赤裸裸的核扩散行径。
首先,美英澳核潜艇合作严重违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目的和宗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是目前世界上最具普遍性和约束力的核不扩散条约,是当前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的基石。NPT第一条和第二条明确规定了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国家的核不扩散责任和义务,是条约的核心内容。根据NPT,以任何方式协助无核武器国家制造核武器,例如将核武器拆分成零部件,或直接向无核武器国家转让足够数量的、能够被用来制造核武器的核材料,都属于核武器扩散行为,严重违背NPT的目的和宗旨。美英澳在核潜艇合作细节方面遮遮掩掩,迄今未向国际社会公布未来核潜艇反应堆中将使用何种核材料以及核材料如何转让等核心问题。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军备控制与不扩散项目主任塔里克·拉乌夫估计,澳未来8艘核潜艇总共需要1.6吨至2吨武器级高浓铀,而制造1枚核武器需要25千克武器级高浓铀,美英拟向澳转让的武器级核材料可用来制造多达64枚到80枚核武器。美国和英国作为NPT签约国,明目张胆地向无核武器国家输出成吨的武器级核材料,是赤裸裸的核扩散行径。
其次,美英澳核潜艇合作直接违反《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国际原子能机构(以下简称机构)是负责和平利用原子能活动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经过多年努力,《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以下简称《规约》)于1956年在联合国大会通过并开放签署,1957年生效。作为机构的基本文件,《规约》是机构建立和运行的法律基础,也是机构制定和执行保障监督措施的法律依据。《规约》第二条规定了机构的目标,即“机构应谋求加速和扩大原子能对全世界和平、健康及繁荣的贡献。机构应尽其所能,确保由其本身、或经其请求、或在其监督或管制下提供的援助不致用于推进任何军事目的”。美英拟向澳转让的武器级核材料与核潜艇设备、反应堆等物项以及相关技术援助,都构成明显的“军事目的”。美英澳三国不仅是机构的成员国,还曾是《规约》草案谈判的主导国,如今却出尔反尔,将一己私利凌驾于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之上,严重冲击《规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对国际核不扩散体系造成深远消极影响。
第三,美英澳核潜艇合作严重损害无核武器区条约。从20世纪50年代出现无核武器区概念至今,世界上已建立了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南太平洋、东南亚、非洲、中亚等无核武器区。无核武器区作为区域性核不扩散机制是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不仅禁止核武器,还禁止用于和平目的的核爆炸装置,以及决不允许向海洋里倾倒核废料及其他放射性物质,对核活动的限制非常坚决彻底,体现了南太平洋岛国和人民的共同诉求。而美英澳核潜艇合作使澳获得成吨的武器级高浓铀,使南太平洋地区再次笼罩在核扩散的阴霾之下,严重损害《南太平洋无核区条约》精神。《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禁止发展、制造或获取、拥有或控制核武器;禁止放置核武器;禁止在条约区域之内或之外的任何地方试验或使用核武器……未来澳核潜艇将涉及进入东南亚水域相关问题,引发各国高度关切,并对地区国家产生现实威胁,破坏东盟国家建立东南亚无核武器区的努力。
此外,美英澳核潜艇合作将构成其他恶劣影响,包括构成重大核安全风险、引发核潜艇军备竞赛,转让“战斧”巡航导弹还将严重削弱当前国际导弹出口控制机制,对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产生深远消极影响。正如澳大利亚前总理保罗·基廷所表示,澳美英核潜艇合作是澳政府百年来“最糟糕的决定”,这一决定不利于澳大利亚自身利益,也不利于地区安全。
美英澳建立所谓的三边安全伙伴关系以推进核潜艇及其他尖端军事技术合作是典型的冷战思维,只会刺激军备竞赛,破坏国际核不扩散体系,损害地区和平稳定。
(责编:贾文婷、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