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明扬大火案侦结 董事长、总经理等6人遭起诉

发布时间:2024-11-17 03:29:19 来源: sp20241117

   中新网 1月30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中时新闻网”报道,发生在去年9月的明扬大火全案侦结,屏东地检署侦结起诉明扬董事长刘安晧、总经理吕英诚共6人,并具体求刑4年8月至5年不等徒刑。

  台湾屏东明扬大火全案侦结,董事长等6人遭起诉。图片来源:台湾“中时新闻网”

  屏东地检表示,明扬公司董事长刘安晧依过失致人于死、过失伤害、过失重伤害、失火烧毁现有人所在建筑物等起诉;总经理吕英诚、制造处协理郑绍廷、工安课王姓课长、生管课阮姓副课长、生管课仓管组林姓组长等人,则依过失致人于死、过失伤害、过失重伤害、失火烧毁现有人所在建筑物等罪嫌起诉。

  屏东地检强调,刘安晧与吕英诚均实际督核与明扬公司经营,漠视工安数据,只求生产,造成逾百人死伤,事后竟饰词狡辩,企图推予他人卸责、未见悔意,分别求处有期徒刑5年;郑绍廷、王姓工安课长犯后未见悔意,求处有期徒刑4年10月;阮姓副课长及林姓组长则求处有期徒刑4年8月。

  明扬公司在去年9月22日爆炸起火,酿成4名消防员及6名员工死亡、逾百人轻重伤。屏东县府认定,厂方公共危险物品超过管制数量、未完整提供化学品种类等,也未指派专人协助现场救灾,合计重罚新台币240万元。(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