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6 04:46:47 来源: sp20241126
古代也和现在一样,除了平常的公休假以外,也有一些传统节假日,只不过节假日的名称以及放假的天数有区别罢了。拿汉代来说,不但正月岁首有假,其他诸如夏至、冬至、伏日等,皆有假期。
之所以从汉代说起,是因为汉代的很多公休假与节假日,与现在有不少异曲同工之处,特别是汉代有“五日一休沐”的例行公假,虽和现在的“五日工作制”不完全一样,却也有相通之处。
从汉代说起的另一个原因,是从汉武帝开始,年假已经从岁首开始算了。因为在秦代和汉初,都是以夏历十月为岁首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推行《颛顼历》,称秦历,以十月为岁首(一年之始),轮至次年九月为年末。也就是说,那时候人们过的新年第一天,是农历的十月一日,与现在相差太大了。汉武帝时期,开始实行《太初历》,将十月为岁首改为正月为岁首。值得一提的是,正月初一在历史上称为元朔、元日、新元、元旦、正日、元辰、新正等。现在“春节”之称是民国时期才有的。
根据《汉律》记载,在西汉初期,便有规定为“吏五日得一休沐”,也就是官吏每工作五天,就能换来一天休息的机会,这天在当时官方的说法中叫做休沐。《后汉书·外戚传》就有记载:“初,光每休沐出,桀常代光入决事。”说的就是霍光休息之时,政事由左将军桀代劳。
汉代的岁终大祭非常隆重,有记载:“冬季之月,星回岁终,阴阳以交,劳民大享腊”,官方的“腊者岁终”更是隆重,“大祭,纵吏民宴饮”,那种狂欢场面,肯定非常盛大,只是我们想象不出来罢了。但就是这样的节假日,也有正常上班的。在《汉书·薛宣传》中,就说到一个管辖盗贼的官吏张扶,呆在官署里不肯回家,“独不肯休,坐曹治事”。上司薛宣见状,就劝他回家,让他“归对妻子,设酒肴,请邻里,一笑相乐”。薛宣真是一位谙人性、重和谐、体恤下属的好领导。
到了唐代,不但实行了数百年的“五日一休沐”改为了“旬休”,也就是“十日一休沐”,节假日制度也趋于定型,春节和冬至的假日,已定型为七天,这在《唐六典》和《假宁令》中都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假宁令》是唐代关于官吏节假日的法令,假日范围包括春节、冬至诸大节令及纪念日、皇帝生日,田假(在五月)、授衣假(在九月),婚丧嫁娶、扫墓及外官任命后的制装假等。只是唐代的节日假名目繁多,除了春节和冬至的假期外,还有清明假四天,八月十五、夏至、腊日各三天,其他还有正月初七、正月十五等二十个节日各一天,也就是说,唐代的节假日,总共是放假四十七天。
唐代的节假日还有一点与现在不同,那就是现在节假日加班有工资和补贴,不加班就没有。而唐代“法禁颇宽,恩礼从厚”,官吏们在节假日,不但可以休沐娱乐,还可以得到官方的游宴安排和“过节费”,让官员既过了节,又得到了赏钱,真是快乐无比。
元朝时期,虽然沿袭了“十日一休沐”的旬休制度,但节假日骤然减少,不但很多节日没有假期了,春节的放假天数也大大缩减,由原来的七天一下子降到了三天。到了明代,尽管春节自正月初一开始,“文武百官放假五日”,包括元宵节的假日也相对延长了,但旬休制度被完全取消,改成了一月一休制,羊毛出在羊身上,总的来看,明朝的节假日,比起元朝来,又有了进一步的紧缩。
清朝基本上沿袭了明代的休假制度,但它把冬至、春节、元宵三个比较接近的假日,连在了一起,变成了“黄金月”,从年末的十二月十九日至二十二日到新年的正月十九日至二十二日,实行封印放假,这期间,官员各自回家,官府停止办公。这也是清朝的特殊休假举措。但正像上面说的,官员们总的休息时间并没有增加,除了这个“黄金月”之外,其他的节日休假和例行的月常公休,都一概消失,没有那回事了。
每到封印之日,官员们皆大欢喜,楼堂馆所,欢聚一堂,“以酬一岁之劳”,“万骑齐发,前门一带,拥挤非常,园馆居楼,均无隙地矣”。“黄金月”也存在不少弊端,官府停止办公,不但给急于办事的老百姓带来不便,也让一些不法之徒借此机会行凶作恶。那些地痞流氓之所以“毫无顾忌”,就是因为官府放假长达一个月,“官不办事也”。
北京晚报 刘绍义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