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公布《澳门特别行政区海洋功能区划》

发布时间:2024-11-01 16:11:26 来源: sp20241101

  6月24日,澳门特区政府通过第106/2024号行政长官批示,公布《澳门特别行政区海洋功能区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5号,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将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域面积明确为85平方公里。《澳门特别行政区海洋功能区划》是在维护国家海域整体性、国家整体利益和澳门长远发展利益的原则,并在符合国家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按照澳门的区位条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社会发展需求等因素编制而成。为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每一个海洋功能区都具有用途管制、用海方式控制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澳门特区政府当天同时发布《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域规划》。《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域规划》是在明确海洋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对海域的使用、开发和保护所制定的规划。其与《城市总体规划》互相配合,规划涵盖宜居城市建设、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提升海洋防灾减灾能力、海洋旅游、海上体育、海洋文化、区域合作等方面的海域利用与发展。(总台记者 刘冰清)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