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开启长三角船检通检互认试点

发布时间:2024-12-15 12:15:51 来源: sp20241215

   中新网 宁波5月16日电(林波) 5月16日,在浙江宁波梅山国际集装箱码头,宁波市港航管理中心验船师登上了安徽蚌埠籍的敞口集装箱船“远翔66”轮,对该轮完成了年度检验,使其成为长三角船检通检互认试点全面启动以来,首艘在浙江享受该便利举措的外省籍船舶。这也标志着浙江全面开启长三角区域船舶检验通检互认试点工作。

验船师登轮检验船舶。 杨亚妮摄

  长期以来,大多数国内航行船舶在营运期间需每年在特定时期返回船籍港接受船舶检验,或由船籍港船舶检验机构指派验船师远赴其船舶营运地进行检验。

  对船舶而言,检验流程周期长、成本高;对检验资源有限的地方船检机构而言,在检验的质量和效率上面临极大的挑战。

  自今年5月1日起,长三角三省一市船舶在营运期间可就近选择区域内地方船检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在长三角区域船检机构间互认。

验船师检验现场。 杨亚妮摄

  据“远翔66”轮船东王年生介绍,该轮长期在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至嘉兴乍浦港间从事集装箱班轮业务,以往营运检验均由安徽省淮河船舶检验局的验船师乘坐高铁或长途汽车前往宁波开展船舶检验工作,往返至少需要2天时间,如遇到船期临时变化,可能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给船东、船检带来诸多不便。

船舶靠泊码头。 严健中摄

  实施通检互认后,船东可根据船舶靠泊地点,随时向当地船检部门申请检验,整个检验过程只需半天即可完成。

  浙江省船舶检验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通检互认政策的实施有助于优化长三角区域的营商环境,船舶可以在更广阔的区域内自由航行和运营,这将吸引更多的航运企业和船舶来长三角区域发展,推动区域经济的繁荣。(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