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吸引外资大有可为

发布时间:2024-12-15 12:45:36 来源: sp20241215

当前,我国中西部地区在人口、劳动力和市场规模等方面的比较优势逐步凸显,对外商投资的磁场效应不断显现,引进外资参与项目建设的成效明显。近日召开的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强调,要坚持以大开放促进大开发,提高西部地区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国务院办公厅前不久印发的《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也提出,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加大对基础制造、适用技术、民生消费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规划整合重点开发区,与东部地区结对开展外商投资产业转移合作,建立健全项目推介、干部交流、收益共享的机制和实施细则。

随着中西部各省份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和营商环境改善,中西部地区吸引外资将大有可为。

超大规模市场、健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持续提升的营商环境和创新业态……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优势在新一轮全球产业链重塑过程中日益凸显。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3年,我国吸引外资规模连续4年保持在1万亿元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中西部地区吸引外资能力在大幅提升。比如,新疆、山西等7个中西部省份实际利用外资均实现两位数增长,而四川作为西部地区代表性省份之一,2023年外商直接投资额达到245.2亿元人民币,超过了不少东部沿海省份。中西部地区保持旺盛的外资吸引力,其主要原因是我国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中积极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和中欧班列,降低了中西部承接东部加工贸易转移的物流成本,带动了中西部地区实体经济利用外资和进出口的增长。

长远来看,外商投资是推动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有力支撑。这直接体现在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促进技术转移、助力本地企业发展和提升产业链水平,以及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出口收入和提高竞争力等方面。未来,中西部地区要更好地吸引外资应从多角度入手。

优化营商环境是根本。要完善中西部地区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公平竞争环境,提高行政执法科学化水平,及时纠正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抓紧出台政府采购本国产品的相关标准,在政府采购中对内外资企业生产的符合标准的产品一视同仁,推动相关政策落实落地生效,破除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问题。

拓宽投资空间是前提。目前看,国内国际经济运行延续恢复态势,在新能源、新材料、新业态方面呈现多元发展空间。在国家层面,要抓紧出台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继续减少外资准入限制,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开展银行保险、债券基金等领域业务;在行业层面,切实降低门槛和限制,扩大跨境市场准入范围,努力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中西部地区可在医疗、增值电信等外资企业关心的领域积极开展准入试点探索。

加快要素流动是重点。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会不断出现新的要素。在总体原则上,要重点畅通创新要素流动,促进内外资企业创新合作。在空间上,要促进数据跨境流动,加快外资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数据跨境安全有序传输。深化中西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内部合作,加快制定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转移标准,以大湾区内数据流动带动中西部地区要素相机流动。

深化产业链招商是关键。产业链招商的根本在于寻找利益关联,谋求共同发展,形成倍增效应。对于中西部地区来说,应结合区域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围绕重点产业的主导产品及与之配套的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和包装件等产品进行生产,抓住优势产业链、产品链中的补缺环节重点招商。

(责编:王震、陈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