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理相融”推动“案结事了”(金台锐评)

发布时间:2024-11-16 14:30:46 来源: sp20241116

  近年来,多地探索推行说理式执法,执法质效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说理式执法,顾名思义就是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说清当事人存在哪些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根据是什么、有哪些证据。现实中,数量庞大的法律法规、专业严格的执法程序,常常让一些当事人难以清晰掌握。执法注重说理,有助于让当事人明白,自己究竟是什么地方出了错,行政部门处罚所依据的,又是哪一条法律法规。一次标准规范的说理式执法就是一场生动深入的普法宣传,不仅有利于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也有利于增强当事人的法治观念,得到当事人的理解与支持,以“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推动实现“案结事了”。

  推行说理式执法,对执法权形成有力约束。执法过程中,模糊的解释难以让人信服,法律的使用不当容易让人无所适从,也容易给权力滥用留下弹性空间。说理式执法要求执法行为必须于法有据、尊重事实,说准法理、说清事理、说明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以互相“辩理”确保执法决策准确、客观、公正,这对执法权形成了一种无形的监督和约束,大大防止了“法外设权”“有权任性”乱象,让执法过程不再“拍脑袋”“随心情”,执法行为更规范。

  推行说理式执法,拉近了与老百姓的距离。说理式执法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法律条款,执法前先“送法上门”,执法后提供心理疏导,寓服务于执法之中,执法人员开诚布公、耐心细致地与当事人平等交流,倾听和回应当事人的申辩、陈述。这满足了老百姓对程序正义的心理需求,引导老百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让执法更有温度。

  推行说理式执法,促进执法能力水平提升。开展一次成功的说理式执法,执法人员既要对案件了然于胸,又要将法律法规烂熟于心,才能对执法做到心中有数。这就对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说理能力,如结合典型案例,细化执法场景,梳理法律法规,归纳说理重点;规范执法文书,要求违法行为描述必须清楚,引用的法律条款、裁量标准必须加上具体内容……归根结底,执法人员要树牢法治观念,厚植为民情怀,既要敢于执法,也要善于执法,自觉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本领,切实讲透法理、讲清事理、讲通情理,让老百姓切实在每一起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人民日报 》( 2024年01月25日 19 版)

(责编:岳弘彬、牛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