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8 03:49:50 来源: sp20241128
中新社 北京10月12日电 (记者 陈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简称《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发布会,就《方案》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草局)副局长唐芳林在发布会上表示,中国有集体林地25.68亿亩,占林地总面积的60%,分布在2600多个县,涉及到1亿多农户。集体林是提升碳汇的重要载体,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中国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集体林改就此在全国推开,经过各地各部门接续努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唐芳林表示,为了进一步激发集体林业发展活力,更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还需要持续深化。根据中央有关工作安排,国家林草局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并印发了《方案》。
据介绍,《方案》明确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切实加强森林经营、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积极支持产业发展、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8项主要任务,以及组织领导、试点探索、队伍建设、监督考核等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唐芳林表示,《方案》重点围绕“稳、活、融、试”,对深化集体林改作了系统部署。
一是坚持稳字当头,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让林农真正吃下长效“定心丸”。
二是聚焦激发活力,放活林地经营权,引导林权流转,培育规模经营主体。盘活森林资源资产,畅通林权融资渠道,引入金融活水。完善森林经营管理制度,实施兴林富民行动,让林区焕发出新的生机。
三是突出融合发展。推进森林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打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资源管理和产业发展相融相长,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深度融合、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效转化、生态美和居民富有机统一。
四是支持先行先试。鼓励地方和基层积极探索,支持福建、江西、重庆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精耕细作一批改革“试验田”。(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