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启动 有何新趋势新特点?

发布时间:2024-12-21 13:12:44 来源: sp20241221

  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 题: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启动 有何新趋势新特点?

  新华社记者高敬

  随着5月9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省,第三轮第二批7个督察组对7省市全部实现督察进驻。这一批督察有哪些新趋势、新特点?记者11日采访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有关负责人。

  重点突出:长江大保护成督察重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批督察的重点就是聚焦长江大保护。此次被督察的7省市为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均属于长江经济带,并且长江上、中、下游的省份都有。

  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8年多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取得重大成就,“一江碧水向东流”美景重现。2023年,长江经济带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95.6%,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干流水质连续4年全线保持Ⅱ类。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正处于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取得的成效还不稳固,客观上也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继续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10月召开的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明确提出,从长远来看,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根本上依赖于长江流域高质量的生态环境。要毫不动摇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高水平保护上下更大功夫。

  这位负责人表示,我们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旨在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工作深化: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

  从此前“紧盯”一个个省份进行督察,到此次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一个重大创新。

  这位负责人介绍,这一批督察工作主要有两方面特点:一方面,关注长江经济带政策衔接、区域协调、机制建设等流域性整体性问题,以及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生态破坏、农业面源污染、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尤其是建筑垃圾违规处置、“三磷”污染等共性问题。另一方面,注重结合各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禀赋、生态安全定位,找准各省市突出问题。

  这位负责人说,要把统筹做好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推动长江经济带各省市落实好长江大保护战略,在思想认识上形成一条心,在实际行动中形成一盘棋。

  其次,要将其作为促进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的有力支撑。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快区域产业结构协调联动优化,推动各省市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

  第三,要将其作为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生动实践。突出长江经济带区域性、整体性协作,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示范带。同时,注重推动各省市立足区域功能定位,发挥自身特色,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省域篇章。

  此外,从督察工作来看,要将其作为坚持系统观念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创新,更好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注重长江经济带“点线面”有机结合,更加突出政策制定和区域协调,进一步深化督察领域和拓展督察范围。

  导向清晰:推动协同保护母亲河

  长江大保护需要协调的关系和矛盾纷繁错杂。

  这位负责人说:“督察要从长江经济带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推进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

  据介绍,从理念看,督察将更加注重流域省域协同治理。坚持从全局谋划,将区域重大战略中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总体纳入督察范畴,既要着力推动解决长江经济带各省市流域内共性问题,又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从方式方法看,督察将更加注重从宏观中观层面发现问题。他表示,各督察组将站在全流域督察的角度,重点发现“上中下游不协调”在机制落实、制度实施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力求从更高层面、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查找长江经济带整体性、普遍性、关键性问题。

  这位负责人表示,要通过督察,让上中下游多地、多部门联动的机制更好地建起来、用起来,推动各地将统筹长远规划、系统谋划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做到既见“树木”、更见“森林”,通过局部的重点突破带动整体的全面提升,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责编:胡永秋、杨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