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1 05:30:50 来源: sp20241201
近日,江苏一起违规销售物联网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宣判,6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24.5万元。
2020年9月,南京鼓楼区一群众被电信诈骗5万元,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犯罪分子诈骗时使用的不是普通手机卡,而是物联网卡。为了准确把握案件定性,鼓楼区检察院及时介入,引导侦查。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李海波:物联网卡具备传输高效、运营成本低的优势,虽不具备语音通话功能,但与手机卡一样可以上网、发短信,现已成为新型电诈犯罪工具。
办案人员侦查发现,被用于诈骗的这张物联网卡,由外省某通信公司销售,而负责审核发卡的正是该公司工作人员唐某和周某。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姚烈:唐某等人作为物联网卡的管理人员,在明知邵某申购资料作假,虚构使用用途的情况下,仍然违规向其发放40万张物联网卡。并擅自将所有的物联网卡导入白名单,以逃避监管。
后来,这批卡被邵某等人作为“流量卡”在线上层层转售,其中500张由门店商家在线下对外销售。2020年9月12日,电诈分子使用其中1张物联网卡登录微信,冒充领导诈骗被害人侯某5万元,致此案发。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姚旭:我们向通信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将该批次物联网卡全部关停处置,并督促公司防控物联网卡违规乱象,追缴违法犯罪所得120余万元。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