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自6月1日实施

发布时间:2024-12-01 04:22:35 来源: sp20241201

   中新网 雄安5月15日电 (记者 崔涛)15日,雄安新区召开《雄安新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解读会。该《办法》共8章39条,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办法》首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对房建、市政、水利、公路、水运、园林等工程施工许可的扎口管理。雄安新区水利、公路和水运工程,不另行办理开工备案、施工批准或开工报告。按照“宜函则函、宜证则证、函证结合”原则,形成施工准备函、施工意见登记函、施工许可证并行办理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雄安模式。

  雄安新区出台该政策,一是为实现“拿地即开工”,房屋建筑工程和土方作业量大的市政工程,可以先行招标土护降工程,领取施工准备函后即可开工建设。二是建设项目取得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的,可以先行申领施工意见登记函开工建设,待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换领施工许可证。三是建设项目满足领取工程规划许可证条件的,可以直接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雄安新区施工许可办理实行“一证一书一表”清单管理制度,建设单位仅凭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施工图设计自审(审查)合格书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三个要件即可申办施工许可。

  建设单位在雄安新区申办施工许可时,只需承诺一个月内补齐质安监备案材料,即可同步获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此外,雄安新区创新性设立了分阶段(分段)申办施工许可制度,有效助推项目高质量建设,同时发挥“审改”和“数改”融合成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系统植入多项AI模型,全面推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融入城市建设和管理,助力“云上雄安”数字智能之城建设。(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