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1 03:31:19 来源: sp20241201
中新网 北京4月23日电 (记者 黄钰钦 梁晓辉)反洗钱法修订草案23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修订草案共7章62条,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反洗钱监测分析机构,开展反洗钱资金监测,负责接受、分析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
据悉,现行反洗钱法自 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但近年来反洗钱工作暴露出有关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能力不足,反洗钱监管协作机制不顺畅,信息共享程度不高,监测防控新型洗钱风险以及打击治理腐败、跨境赌博、“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待加强等问题。
修订草案主要包括明确适用范围、加强反洗钱监督管理、完善反洗钱义务规定等内容。在适用范围方面,修订草案明确,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和遏制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以及相关犯罪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预防和遏制恐怖主义融资活动适用本法。
修订草案明确职责分工,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相互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同时,修订草案要求加强风险防控与监督管理,规定反洗钱资金监测,国家、行业洗钱风险评估制度;明确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监督检查措施,开展反洗钱调查。完善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与国家有关机关的反洗钱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使用制度。
在完善反洗钱义务规定方面,修订草案规定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并有效实施;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了解客户身份、交易背景和风险状况;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有效执行大额交易报告制度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此外,修订草案还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洗钱活动或者为洗钱活动提供便利,应当配合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依法开展的客户尽职调查等。(完)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