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6 04:42:27 来源: sp20241216
一款名为“九0农大蔬菜卷”的膨化食品,在其网上的销售链接上,标有“东北农业大学”的字样,其产品的包装上也印有“农大”二字,似乎与“东北农业大学”关系密切。然而,东北农业大学表示,作为一所高等学校,不开展对外生产经营工作,学校与商品包装上所标的委托制造商和受委托制造商没有开展过任何合作。
“某某农科院”研制、“某某大学”开发……近年来,标注有农业科研机构的美食频频出圈,引得无数消费者追捧。在消费者眼中,有农业科研机构的身份和实力加持,这些食品无论是安全状况还是品质营养,都更加值得信任。令人没有想的是,在主打绿色健康的食品消费新热潮中,不乏欺世盗名的“假学历”。
今年,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随机选取了线上销售的13种宣称由“农科院”“农业大学”等机构参与研发的食品,并开展调查核实。其中,5款产品被相关机构明确回函否认有关联,4款产品确认参与研发,其余4款相关机构未作出明确回应。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消费者普遍更加关注食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农大”和“农科院”因此成为食品领域的金字招牌。但是,欺世盗名的产品不仅是对消费者的严重欺骗,同时也是对农业科研机构的严重伤害——虚假宣传本就于法不容,更有甚者,以次充好攫取不义之财,却将被冒名的农业科研机构置于不义之地。
《广告法》《电子商务法》都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欺骗或误导消费者,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农科院食品”乱象频出,尽管不少农业科研机构对此深恶痛绝,但他们的维权之路却并不轻松。与此同时,攀名附利的行为不仅长期买卖兴隆,有些店铺甚至通过了电商平台的认证。实际上,这也是“农科院食品”鱼龙混杂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网络平台能够强化内容审核,山寨美食何以肆无忌惮地欺世盗名?
值得一提的是,有些似是而非的“农科院食品”,其实是农业科研机构被人“算计”的结果。现实中,有些生产企业只是参加了一次行业峰会,就堂而皇之把科研机构的名字挂在商品醒目位置。随着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学界与业界的接触日益增多。对于科研机构来说,既要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应用,也要擦亮眼睛,防止被不良商家所绑架和利用。
以山寨为表现形式,欺世盗名的“农科院食品”质量堪忧。扭转鱼龙混杂的市场状况,监管部门有必要绷紧法律的红线,筑牢质量的底线。网络平台则应该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宣传推广内容的监督审核力度,不给山寨产品留下可乘之机。对于农业科研机构来说,既要勇于向山寨行为说“不”,维护自身的声誉和利益,也有必要更加审慎地参与市场行为,以更加优质的产品擦亮自己的金字招牌。
(责编:燕帅、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