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1 19:48:30 来源: sp20241101
“公正高效办案,护航企业发展”。近日,安徽瑞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将一面锦旗、一封感谢信送到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向舒城法院想方设法为其执行到位5000多万元材料款表示感谢,为企业解了燃眉之急,避免陷入停业困境。
合作企业连环诉讼
5年前,大型建筑商浙江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紧随某大型房企,来到安徽舒城联手开发地产项目。安徽瑞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特公司)成为材料供应商,为建设集团供应混凝土、砂浆、钢材。
好景不长,在舒城地产项目中,因房企拖欠建设集团上亿元工程款,从而致使瑞特公司数千万元材料款无法回笼。瑞特公司面临停产倒闭的险境,于是向舒城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保全,要求对建设集团银行存款进行冻结。而建设集团以案件管辖权、票据支付等问题分别在浙江、安徽两地法院起诉瑞特公司。
2022年4月,舒城法院经审理,判决建设集团共支付瑞特公司材料款5000多万元。建设集团不服一审判决,以瑞特公司供货质量、交货期限存在问题为由,上诉至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精心调解及时止争
“上游房企爆雷产生一系列债务纠纷,我们要想办法为下游建筑商、材料商尽快解开连环诉讼的锁链。”
承办此案的六安中院民二庭庭长徐学文曾长期任职执行局法官,在了解了整个案情以及两家公司相关案件后,拨通了舒城法院执行局局长的电话,研究探讨如何协同解决两家企业案件的审理、执行等一系列问题。
针对建设集团急切希望法院解冻银行账号、瑞特公司又急盼资金回笼发展生产的情况,徐学文和舒城法院执行局局长一致认为,二审应力争调解结案,为执行创造有利条件。
“你们两家企业原来合作得很好,承建的小区工程荣获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小区称号,说明材料供应、工程质量过关,现在只有一揽子解决问题,才能把双方的损失降到最小。”经过徐学文反复协调、劝说,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建设集团欠款从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分四期付清,第一期由一审法院从冻结账户中先行扣划2200万元,瑞特公司同时申请解除对建设集团银行账户的冻结。建设集团以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位于六安市内三处房产作抵押担保;建设集团不再向瑞特公司主张因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同时,瑞特公司撤回在六安中院、浙江法院另两件案件的上诉、起诉。
善意文明执行纾困解难
“一个公司急需资金,一个公司急着要解封账号,大家必须快速行动起来。”
二审调解书生效后,在舒城法院分管执行的院领导指挥下,执行法官快速扣划到位首批2200万元,及时为建设集团解封了银行账号。
建设集团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如期履行了前三批案款共计4200万元,让瑞特公司渡过了难关。双方在安徽、浙江法院的案件也如约撤诉。
难啃的骨头是870万元尾款。2023年4月底,建设集团表示受上游市场牵连再也无力履行,瑞特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建设集团请求法院宽延履行期限,瑞特公司不同意,要求法院采取冻结其银行账号、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迫使对方尽快支付尾款。
建设集团表示,冻结基本账号会影响企业日常运营,企业信用受影响的话,到手的工程也会丢失。
面对这个两难的情况,执行法官要求建设集团从其他项目上尽最大限度筹措一些资金,同时将其闲置资产交由法院评估处置。2023年11月,由于建设集团交由法院处置的闲置资产不能全部变现,剩余220万元本金未能履行。经过舒城法院执行局领导组织双方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建设集团在2023年底前将本金220万元支付完毕,利息合计为180万元,于2024年4月30日前付清。
进入2024年4月上旬,建设集团表示无法依约履行,瑞特公司送来申请书,要求法院立即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督促其履行。
两家企业确实各有难处,如何才能圆满解决,实现双赢呢?
2024年4月15日,舒城法院开出第一份《预处罚通知书》,指出建设集团违约行为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法院将依申请对建设集团启动信用处罚。但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给予适当履行宽限期,责令建设集团于2024年5月1日前兑现承诺,付清全部本息。
经过筹措,瑞特公司很快收到建设集团支付的400万元。至此,5000多万元债务全部履行完毕。
善意执行、依法护航,建设集团有了重振的机会,瑞特公司收回全部款项,迎来发展机遇,两家企业健康良性发展为市场注入活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记者 周瑞平 通讯员 李杰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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