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0 09:56:49 来源: sp20241230
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斯洛伐克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2024年11月1日)
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斯洛伐克共和国总理罗贝尔特·菲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会见菲佐总理,国务院总理李强同菲佐总理举行会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赵乐际会见菲佐总理。中国与斯洛伐克(以下简称“双方”)就中斯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双方一致决定建立中斯战略伙伴关系。
双方一致认为,中斯之间不存在悬而未决的重大问题,友好与合作始终是双边关系主流,符合两国人民的共同和长远利益。中斯始终秉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原则,积极推动高层交往和各领域互利合作。
今年是中斯建交75周年。双方愿以两国建交75周年为契机,弘扬传统友谊,深化政治互信,发展平等互利关系,拓展两国各领域各层级交往合作,推动双边关系持续向更高水平发展。
一、政治领域
(一)双方重视维护双边关系及中欧关系的平等性、互利性、连续性、一贯性。
(二)双方致力于加强高层往来,促进两国政府、立法机构、地方、政党、民间和人文领域交流互访,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问题保持密切沟通,加强对话合作。
(三)为发展和深化两国战略伙伴关系,双方将建立政府间战略对话机制,为两国关系未来发展作出规划。为此,双方决定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间合作委员会(外交部长或副部长级)。根据双方商定,委员会会议不定期轮流在中斯两国召开。
(四)双方重申尊重彼此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承诺。斯方重申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反对任何干涉中国内政、主权和领土(包括台湾在内)完整的企图。
(五)双方将根据《联合国宪章》精神,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尊重、保护和促进所有人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民主发展道路和社会政治制度。双方坚决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工具化,坚决反对任何国家以民主、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
(六)双方同意本着《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精神制定双边各项议程。中国和欧盟都是国际舞台上的重要力量,是应对全球性挑战的重要合作伙伴。双方将继续深化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挥中斯战略伙伴关系在其中的作用。双方支持推动中欧开展各领域对话、交流、合作,研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欧盟“全球门户”计划对接的可能性。
二、经济领域
(一)双方欢迎近年来双边贸易平稳增长,愿进一步优化贸易结构,丰富产品种类,扩大贸易规模,促进双边贸易均衡发展。中方欢迎斯方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贸易促进平台,支持更多斯洛伐克优质特色农食产品进入中国市场。
(二)双方愿进一步深化经贸投资合作,致力于推进产品相互准入,为双方企业提供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营商环境。中方欢迎斯方积极参加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投资促进平台,支持斯洛伐克企业在华投资或创办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