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动第二批350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清单尽早生效

发布时间:2024-12-14 09:42:15 来源: sp20241214

   中新网 北京1月16日电 (记者 孙自法)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郭雯1月16日表示,2024年是《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签署生效的第3个年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推动协定第二批350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清单尽早落地生效,推进中欧双边经贸关系持续健康发展。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2023年知识产权工作新闻发布会。 中新网 记者 孙自法 摄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当天在北京举行2023年知识产权工作新闻发布会,郭雯在回答媒体相关提问时作上述表示。她说,3年来,中方与欧方保持密切沟通,不断深化地理标志领域交流合作,切实加强地理标志保护。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履行地理标志保护国际义务,严厉打击地理标志假冒行为。积极推动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制定出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大力建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推进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地理标志产品进入欧洲市场,产品出口效益逐年增高。

  一是地理标志质量管理体系日益完善。安岳柠檬、晋州鸭梨等多个产品,入选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名录后,产地政府更加重视全面夯实地理标志保护基础,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与特色品质满足多个目标出口国家和地区的标准。

  二是地理标志产值和出口效益连创新高。互认互保产品以其独特的质量特色赢得了欧洲消费者的美誉和肯定。比如,浏阳花炮被列为互认互保产品后,出口额连年攀升,2023年达70.6亿元人民币,占其总产值的19%,创历史新高。

  三是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的国际知名度越来越高。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入选互认互保名录以来,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数量翻了两番,达到73家。产区60多家酒庄的葡萄酒先后在各项国际葡萄酒大赛中获得1100多个奖项,产品远销40多个国家和地区。

  郭雯指出,《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的有效履行,让中欧双方的企业和消费者切实受益。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做好协定的实施工作,推动协定第二批350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清单尽早落地生效,推进中欧双边经贸关系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谈判于2011年启动,于2020年9月14日正式签署,2021年3月1日起生效。这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双边协定,纳入中欧双方共550个地理标志(各275个),涉及酒类、茶叶、农产品、食品等。

  当天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张鹏回答相关提问时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加快构建有机衔接、相融互补的地理标志制度和加快推进地理标志统一立法的同时,以急用先行为原则,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将从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主要从地理标志产品的认定、管理和保护三个方面进行制度完善。

  她透露,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的贯彻落实,并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专门立法调研论证,按照充分尊重历史、观照现实、参照国际的原则,遵循商标保护和专门保护两种模式并行运作、相融互补、有机衔接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法律制度,更好促进地理标志运用,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完)

【编辑:杨彦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