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4 10:59:09 来源: sp20241114
张律师:
我是一名来自泰国的留学生。今年上半年开始,我在中国某短视频平台运营自媒体账号,主要分享在华留学日常,至今收获了不错的流量。前段时间,有品牌商联系我,希望与我合作,在我的短视频作品中插播他们的商品广告。
因我是独立运营账号,未有过广告宣传的相关经验,故想咨询:我作为外国人,在中国短视频平台上承接广告时,需要注意啥?
在华留学生 坤 那
坤 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您作为外籍自然人,若在相应短视频平台通过个人自媒体账号承接了品牌商的商品宣传工作,便将成为中国境内的广告发布者,须按照中国相关规定,合法合理合规进行广告宣传。
具体为您解释如下:
■ 遵守广告法规
广告法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根据上述规定,您在自媒体账号发布广告时,应实事求是,保证内容的真实合法,这意味着广告中的所有信息,包括商品或服务的性能、功能、用途、质量等,都需要准确无误,不应含有任何虚假性质的内容;还应在形式上健康积极,避免使用可能引起社会不适或违反公序良俗的方式进行广告宣传。
广告法第九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五十五条规定,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发布的,一般情况下,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根据上述规定,您作为广告发布者,须尽到核对广告内容的责任,不在自媒体账号发布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且应避免相关广告用语的绝对化。同时,对于特定行业或特定商品(如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等),广告内容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还需注意的是,广告法第十四条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建议您在自媒体账号发布广告时,显著标明“广告”字样,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隐藏或淡化,不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 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知识产权
广告法第五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建议您在自媒体账号发布广告时,遵守公平合规等准则,不进行侵害他人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商业行为。
还应注意知识产权问题。短视频平台的创作题材广泛、制作流程简便,能为观看者提供实时更新的作品,但一些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品,也导致侵权行为频发,引发不少知识产权领域的案件争议。
您在相关平台创作广告内容时,应注意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确保所使用的素材、文案和创意均为原创或已获得合法授权。如需使用他人知识产权作品,必须事先取得权利人的许可,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建议您可根据个人账号特色、受众群体画像和品牌产品形象等,制作具有创意和趣味性的原创广告内容。
■ 律师提醒
在华留学生作为外籍自然人,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地在中国短视频平台的个人账号上承接广告。
律师提醒,您在具体操作中,应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及时与广告主签订涉及广告发布的规范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同时,您在中国承接广告、获得收入后,须缴纳相应税款,您可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会计师,确保所有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北京市公衡律师事务所 张海旻)
(责编:代晓灵、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