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7 20:30:06 来源: sp20241127
作者:高惺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日前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我国金融正处在由“大”到“强”的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建设金融强国,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
1.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和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经济兴,金融兴;经济强,金融强。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能够通过发挥配置资源的功能助推一国生产力发展、经济腾飞、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经济长远发展的战略抉择,更是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需要,事关国家繁荣富强、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需要建设一个金融强国。
金融是滋养经济肌体的血脉,和实体经济是一种共生共荣的关系。金融的发展壮大依赖于实体经济,而实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又需要金融服务的赋能。具体来讲,金融机构可以为实体经济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从而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金融可以放大初创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市场空间,可以延长新生技术的蓄能时间,通过打造现代化的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以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引导更多资源进入新领域新赛道,有利于实体经济蓄积新动能。金融领域各项工作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能够在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等领域,通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不断为相关战略的实施注入“源头活水”,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新活力。金融是稳定宏观经济运行的重要工具,通过加大政策实施和工作推进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可以有效促进社会融资成本下降,进而稳定实体经济的市场预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
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认识到金融的重要性,高度重视金融工作,保障金融事业朝着正确方向前进,从支持革命战争,到创立新政权,再到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金融业实现了一次又一次的跨越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得到改进,有力地支撑了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重要贡献。新时代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必须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
2.社会主义现代化金融强国的内在要求
一是人民性。“人民利益至上”是我国金融工作的价值追求。如果金融不服务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金融领域就会乱象丛生。金融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这就要求金融工作践行党的宗旨,金融系统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治原则、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立场,也是党领导的金融工作根本立场。
二是市场化。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实践已经证明,由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提高金融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一方面须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优化融资结构,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资本市场的发展程度在一定意义上代表着金融市场化的发展程度,是金融体系中最有活力的平台,发展资本市场对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关键性作用。另一方面应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让利率充分发挥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是我国改善宏观调控和深化金融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利率市场化改革对资金的高效配置能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是国际化。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服务好“一带一路”建设。为此,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大幅减少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向全球投资者提供法治稳定的投资场所,力求成为外国企业投资的首选之地。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金融高水平开放要求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这将有利于企业防范流动性短缺的风险,有利于实现全球外汇储备的稳定,有利于使人民币成为“锚货币”,是全球经济发展再平衡的需要。
四是科技化。金融业是信息密集型行业,信息对于金融业至关重要。金融中介理论认为,金融中介具有信息生产功能,能够向市场提供信息,缓解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由于网络在信息生产、传递等方面的优势,使得金融科技不仅加快了信息传递速度,还提升了信息搜集能力,降低了信息处理成本,从而提升了金融中介的信息生产能力。当前,网络已成为人类共创信息与共享信息的平台,传统的信息传播模式正在网络信息技术的推动下发生本质改变。金融科技促进电子信息技术与传统金融的融合,创新了金融业态,增加了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在众多领域提高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
五是普惠性。普惠金融的目的是让每一个人在有金融服务需求时,能够及时、有尊严地以合适的价格获得金融服务。普惠金融与“共享”发展理念是一致的。普惠金融存在的经济价值,在于帮助调整金融供求失衡,特别是金融结构的供求失衡,使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普惠金融存在的社会价值,在于帮助低收入人群和小微企业等获得金融服务,让每一个人公平拥有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从本质上看,普惠金融帮助低收入群体和小微企业获得公平发展而致富的权利,能够促进经济的包容性增长和社会和谐发展。
六是安全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必须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进行依法监管,才能更好防范金融风险并维护投资者利益。金融机构不同于普通企业,一旦出问题就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金融行业具有较强的公共性、外部性和社会性,金融风险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和隐蔽性,这就要求金融监管必须从严,“一把尺子量到底”。
3.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金融强国建设
40多年来,我国的金融体系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建设金融强国,必须继续依靠改革,尤其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优化金融结构来完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体系,明确市场导向的目标与加强监管的职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长期以来,我国主要依赖于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体系,导致企业杠杆率较高,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风险。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结构,做大做强资本市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资本市场将在调整产业结构、构建创新型经济体系中起到核心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建设取得巨大进步,但仍面临效率低下与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新时期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一方面让资本市场发挥好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发展多元化股权融资,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另一方面,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监管部门维护好市场的公平性与透明度,坚决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信息披露等违法行为,更加注重保护投资者利益。
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只要我国经济能够保持高质量增长势头,人民币国际化就会稳定实现。这个过程中需要培育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的微观经济主体,重点是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此外,坚定不移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开放。未来应坚持人民币利率、汇率由市场决定,在遵循富有效率、稳健有效的原则下,循序渐进推进资本账户和金融市场的开放,让离岸人民币有更好的投资场所。完善人民币国际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哪里有人民币、哪里就有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的服务。
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央行独立性是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重要内容,应着力营造良好货币金融环境,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稳健性,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目前来看,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建立价格型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以中央银行间接调控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货币政策操作目标,以市场供求决定的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保持币值稳定并促进经济增长为货币政策最终目标。
坚持实施普惠金融。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体系。在这个体系当中,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城商行、农村金融机构、民营银行及村镇银行各有定位、各司其职、相得益彰。国有商业银行应明确其定位,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导向,紧盯“做强、做优、做大”的核心目标。政策性银行应明确职能定位,理清业务边界,以国家利益和国家战略需要等为业务价值,主要作用是弥补部分领域的市场失灵,做商业银行不愿做、做不到和做不好的事情。农村商业银行依靠在本地长期积累的信用,加上其较为灵活的利率政策,可以更好地为中小微企业服务,应找准符合自身的差异化定位,确立经营重点,注重满足“三农”和中小企业差异化、个性化、定制化的业务需要,将业务“做小做散”,降低贷款集中度和户均贷款规模。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更好维护金融安全。一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拓宽银行资本金补充渠道,做好产融风险隔离。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二是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三是防范房地产市场引发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四是加强对金融科技的监管。金融科技的迅速发展增强了金融风险的隐蔽性,增加了许多新的金融风险点,对金融监管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为此,金融监管部门需要创新金融监管手段,平衡好金融创新和金融安全的关系,做到既鼓励有助于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的金融创新,又能将金融风险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