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5 16:45:14 来源: sp20241215
创作自由不等于随心所欲,创新不是打法律“擦边球”,随着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短视频行业将迎来“学法者智,用法者兴,守法者安”的全新局面
“摆拍给住院婆婆吃泡面博主被拘”“男子造谣重庆发生地震被拘”“游客雪乡旅游恶意发布剪辑视频被拘”“男子造谣倒卖捐赠地震灾区羽绒服被刑拘”……近期,部分短视频博主违法受罚的新闻屡上热搜,公众在围观“吃瓜”之余,也经历了一场普法教育:短视频不是法外之地,创作自由不等于随心所欲。
作为新型传播媒介,短视频近年来发展迅猛,已成为中国第一大互联网应用。数据显示,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超过10.12亿,人均单日使用时长达168分钟。短视频平台上有不少优质内容——知识类短视频让人开眼界、长见识,美食类短视频传播美食文化,旅游类短视频带人体验诗与远方。但也有一些短视频为吸粉引流,大搞花式炫富、擦边色情,甚至公然编造虚假信息,借机造谣生事。这些劣质短视频,挑战社会伦理底线,造成了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
或许有人认为,拍摄发布劣质短视频内容,只是个道德问题,如果不当,大不了赔礼道歉,一删了之。其实不然,短视频创作也有法律边界,违法者轻则会被封号,重则要承担相应的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包括罚款、拘留、判刑等。其实,早在2000年,国务院就出台《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确禁止“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修改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扩大了受刑法规制的虚假信息范围。近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出台,进一步为短视频创作划下底线和红线。
无论底线,还是红线,都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短视频创作者一旦违规越线,必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在“摆拍给住院婆婆吃泡面博主被拘”事件中,林某某为吸引流量,让其母亲配合摆拍视频并在网上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治安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在“大凉山网红直播带货案”中,一个短视频拍摄团队,打着“助农”旗号,通过编撰剧情拍摄视频,打造虚假人设孵化网红,将假冒大凉山农特产品销售至全国20余个省份,包括网红主播赵某在内的9人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3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除了司法机关的执法行动,行政管理部门也在加强日常监管,持续压缩虚假劣质短视频的传播空间。比如,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的“清朗·整治短视频信息内容导向不良问题”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短视频传播虚假信息问题”“短视频展示不当行为问题”“短视频传播错误观念问题”三类短视频乱象,集中曝光突出问题,依法处罚违法主体,有力震慑了不法行为,有效净化了行业生态。
提升短视频作品质量,规范短视频功能运行,营造短视频行业良性竞争环境,除了依靠司法机关的执法、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更有赖于短视频创作者增强法律意识、强化守法观念。在这方面,平台、行业协会等要积极发挥作用。比如,平台在日常管理中,要对打法律“擦边球”的短视频内容及时预警提示,帮助短视频创作者紧绷法律之弦、筑牢自律之基。行业协会可经常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讲培训,提升创作者的法律素养,增强创作者的守法意识。
整体来看,短视频赛道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要想在千军万马中脱颖而出,短视频相关从业者必须另辟蹊径、推陈出新,但蹊径不是邪路,创新不是打法律“擦边球”。随着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监管力度越来越大,短视频行业将迎来“学法者智,用法者兴,守法者安”的全新局面。因此,广大短视频从业者在求新求变之时,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决不能以挑战公序良俗、突破法律红线的方式博眼球、赚流量,否则就会因小失大、追悔莫及。
(作者:彭錞、刘建业,分别系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编:王连香、李楠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