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09:45:10 来源: sp20241109
“每天就是咚咚咚的声音,平常在家也休息不好。”12月24日,湖南省长沙市某小区的一位业主反映,近段时间,其所在小区一楼栋的两户居民因斗气互开“震楼器”,从7月至今已有近半年之久,邻居深受其扰。记者在多个网购平台搜索震楼器,发现有多个商家销售,有的商家推出不同型号和价位的多款震楼器,价格从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潇湘晨报》12月25日)。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把“震楼器”看作是处理邻里矛盾的“法宝利器”。所谓“震楼器”,其实是一种震动马达,通过接触楼板或者墙壁,把晃动无衰减地传到楼上或墙壁对面,并发出较大的噪音,甚至会蔓延到整栋楼,让其他邻居也无辜“躺枪”。曾有建筑专家表示,长期使用这种大功率的机器对墙体进行震动,很可能对楼房造成损坏,严重的话会造成房屋裂缝,影响住户的安全。
从本质上来讲,“震楼器”就是一种噪声污染源,属于法律严格规制的对象。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法律上也有要求: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通过“震楼器”制造噪声,自然也在禁止之列。
从保护相邻权的角度看,在自家安装震楼器“以噪治噪”,干扰到楼上楼下邻居休息,侵犯了他人的相邻权,构成了民事侵权。因此,对于安装“震楼器”斗气、影响住户休息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该赔偿的赔偿,该警告的警告、该治安处罚的治安处罚。当然,对于那些不顾其他住户感受,以其他形式制造噪声的人,也有合法合规的救济渠道,被侵权人可以选择报警或者提起诉讼进行维权,让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
追根溯源治理,还应当加强“釜底抽薪”,有效规制所谓“震楼器”生产、销售、宣传等环节。在网络平台中,一些商户宣传,冠以“楼上噪音扰民楼震神器、楼上太吵闹镇楼反击神器、楼吵克星器、振天花板敲打器、多功能邻里和谐震动器”之名销售,如此做法有违公序良俗、违反广告法规定,有关部门对涉及产品应依法作出警告、下架等处理。
当然,最根本的还是“提升文明”,对于广大公众,应加强道德修养、和睦邻里关系,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让神通广大的“震楼器”没有用武之地。(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