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房贷支持“商转公” 减轻购房者还贷压力

发布时间:2024-12-16 02:55:00 来源: sp20241216

   中新网 绍兴11月23日电(项菁)记者23日从浙江绍兴官方获悉,绍兴地区商业贷款可以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目前,全国诸多城市迈出“商转公”脚步。

绍兴城市一影。项菁 摄

  记者了解到,一般情况下,商业贷款无法直接转为公积金贷款,而由于商贷和公积金贷款间存在利率差,“商转公”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购房者的还贷压力。

  今年以来,安徽蚌埠、黑龙江哈尔滨、江苏徐州、江西赣州等多地对房贷“商转公”政策进行“松动”。从绍兴看,《绍兴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近日正式实施,旨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减轻缴存职工的还贷压力。

  《实施细则》明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已办理商贷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民众可以采取“先结清商贷,再办理商转公贷款”“以商转公贷款直接抵冲商贷”两种方式进行。

  同时提出,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须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契税证》),且仅为该套住房设定了抵押权,无其他担保、查封、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

  根据《实施细则》,首轮申请面向唯一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后续将视资金情况逐步放开申请条件。同时,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总额不得超出原商贷剩余金额(取万元以上整数),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此外,缴存职工所购住房已办理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贷)的,不在“商转公”的受理范围内。

  从浙江省看,除了绍兴地区,宁波、金华等多个城市也启动“商转公”。比如金华自今年10月16日起,全面实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并首次推出“带押转贷”方式,购房者可以直接申请转公积金贷款,偿还全部或部分商业贷款。(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