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7 02:21:34 来源: sp20241217
中新网 贵阳8月8日电 (记者 张伟)2023年至2024年7月,贵州全省法院审结司法救助案件808件,决定救助665件,向涉诉困难民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777.62万元,决定救助比例82.3%;救助类型覆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信访等领域,基本形成“应救尽救”格局。
图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8日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 中新网 记者张伟摄记者8日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上述消息。
近年来,贵州全省法院深入推动“应救尽救”理念落实落地,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暖心工程”来抓,依法高效审理司法救助案件,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救急解难的价值功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法治“力度”提升司法“温度”。贵州法院办理的“董某豪申请司法救助案”入选“第二届全国法院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办理郑某平申请司法救助案的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刊发推广等。
坚持司法救助与保障基本民生深度融合,服务大局成效不断拓展。贵州全省法院不断优化救助理念,2023年至2024年7月,全省法院救助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共354人,救助金额813.62万元;服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救助力度,2023年至2024年7月,全省法院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341人,救助金额720.15万元;坚持“应救尽救”,畅通救助渠道,着力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2023年至2024年7月,全省法院依法救助因诉讼引发基本生存困难的群众1131人;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建立未成年人优先救助机制、救助金使用管护机制和回访机制,确保救助金有序有效用于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等,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坚持法院系统内外协同推进、多元联动,救助合力不断增强。贵州全省法院不断完善内部协作,加大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力度,加强与审判、执行部门沟通,畅通线索渠道和衔接程序,形成“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主导,审判、执行部门配合”“实地走访调查为主,材料形式审查为辅”的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模式,全面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纵向推进上下级法院联动救助,使救助资金在上下级法院之间动态调整,推动全省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均衡发展,实现司法救助全覆盖,筑牢司法救助案件“基本盘”,确保司法救助资金效用最大化;横向拓展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与贵州省民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主动搭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的制度框架,实现司法救助“生存照顾”功能与社会救助“托底线”功能的有效衔接,将法院的司法救助工作从“独角戏”变多方参与的“大合唱”,以多元救助共同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坚持“当下救”与“延伸救”“长久救”并重,有效保障救助申请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贵州全省法院建立灵活多样的救助金发放方式,在传统的一次性发放外,充分考虑个案的差异性,创新了分期发放、委托第三方监管等多种方式,确保司法救助金专款专用;根据救助申请人的实际需求,积极采取针对性的后续帮扶措施,实现精准救助。
坚持以法治化为向导,持续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贵州省委政法委的有力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与贵州省财政厅等单位共同会签《贵州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推动救助案件从行政审批模式向司法案件办理模式转变,明确救助范围、完善救助程序、规范资金筹集管理,为标准化办案提供制度遵循,实现“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印发《贵州法院国家司法救助金量化标准(试行)》,明确了在确定具体个案救助金额时需考量的因素和计算标准,以“应救尽救”“救急救难”为原则,精准确定救助金额,实现司法救助依法救、科学救、有效救。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霞说,下一步,贵州全省法院将秉持“应救早救”“把好事办好”的工作理念,把有限的救助资金用在“刀刃上”,把情用足、把事办实,帮助困难民众及其家庭走出困境,让司法救助更有温度、更有效能,让民众在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与关怀。(完)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