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2 07:28:27 来源: sp20241122
中新社 北京10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2日通报,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晓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64岁的李晓鹏在金融系统工作多年,曾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机构供职,于2022年3月退休。
今年4月,李晓鹏在退休一年多后被查。经查,他“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他还被指“治家不严,家风不正”“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长期以权谋私,‘靠金融吃金融’”等。
李晓鹏的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有“泄露尚未公开的干部选拔任用事项”的表述,这相对少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也规定,“不准私自泄露研判、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包括李晓鹏在内,近年来“光大系”多位高管先后被查。今年上半年,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对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等开展巡视“回头看”。6月8日,光大集团召开全员警示教育大会暨2023年纪法教育月启动会,会上称,集团系统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案件“清存量、遏增量”的任务繁重。(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