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2 04:14:31 来源: sp20241102
自然资源部近日表示,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市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进一步筑牢长江生态安全屏障。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更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会议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根本上依赖于长江流域高质量的生态环境。要毫不动摇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高水平保护上下更大功夫,守住管住生态红线,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也是守护好中华文明摇篮的必然要求。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近8年来,沿江省市和中央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今年上半年,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地区生产总值达27.59万亿元,在全国占比46.8%,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取得重大成就,“一江碧水向东流”美景重现。当然也要看到,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正处于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期,必须在高水平保护上下更大功夫,全力实现“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的良性循环。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生态保护红线是指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以及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11个省市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52万平方千米,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约49万平方千米,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约3万平方千米。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域,包括大熊猫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长江、澜沧江等重要河流源头和上游,重要湿地、冰川及永久积雪、红树林等各类典型生态类型……将有关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对严格保护生态系统、自然遗迹、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具有重要作用。切实保护好重要生态资源要素,更是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长江流域生态保护重在落实。要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沿江省市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地方管理实际,细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规则,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意识。
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艰巨任务,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将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作为着力点,牢牢坚持绿色创新引领,必将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
(责编:尹深、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