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5 12:47:29 来源: sp20241205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第十二届湖南省委委员,湘西州委原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原州长龙晓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龙晓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背离“两个维护”,政绩观错位,落实党中央关于治理矿业污染问题部署思想上不重视、政治上不负责、工作上不认真,阳奉阴违、敷衍塞责、拖延应付,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为官不廉,亲情观扭曲,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大搞“家族式”腐败;违规审批拨付财政资金;权力观异化,以权谋私,利用职权在项目承揽、矿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贿赂。
龙晓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呈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龙晓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湖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已予以追认。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