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2 03:00:00 来源: sp20241122
文/崔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
2023年12月21日,商务部、科技部发布2023年第57号公告,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相比之前的2020年版目录,2023年版目录删除了34项,修订37项,新增4项,总条目从164条减少为134条,被删除条目涉及的技术均转为自由出口技术。
基于《对外贸易法》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我国建立并不断完善技术进出口管理制度。一方面,管理部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增强开放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另一方面,适应当前国际技术发展趋势,促进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同时鼓励先进技术进口和产业化技术出口,推动技术贸易便利化程度稳步提高。
《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家准许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看出,技术自由进出口是原则,禁限措施是例外,目录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技术进出口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技术进口管理方面,2021年11月2日,商务部发布2021年第37号公告,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相比2007年版目录,2021年版目录删除了84%的条目,从126项减少到了24项。
技术出口管理方面,2022年12月30日,商务部就《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拟删除条目32项,修改36项,新增7项。《目录》征求公众意见版公布之后,社会各界包括产业界、行业协会等各类主体积极反馈意见建议。有关部门在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基础上认真研究,正式公布的《目录》中增加了删除和修改的条目,减少了新增条目
当前世界科技竞争形势日趋复杂。科技安全、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均面临着新的挑战,管理部门在《目录》中增加了少量禁止类或限制类条目,亦是根据当前国内外相关技术的最新发展和管理动向,慎重考虑的结果。
另外,《目录》也调整技术条目对应的控制要点,提升了管理的精准度。例如,2023年版《目录》限制出口部分,信息处理技术项下控制要点“基于数据分析的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技术”,用括号方式对该控制要点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这样的修改和补充有利于企业能够更准确地判断自己的技术是否受到《目录》的管理。
从近年来修订的情况看,无论是关于技术进口还是技术出口的这两份“负面清单”性质的目录,删除的条目都远多于新增的条目,这体现了技术贸易领域不断扩大开放的趋势。与此同时,管理部门也在不断推动促进技术进出口管理措施的便利化,为国际技术交流和合作创造更为积极的条件。
2023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和科技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若干措施》,其中表示“优化技术进出口管理,研究对跨国企业集团内部技术跨境转移给予便利化安排”。跨国企业集团内部技术转让,包括其经常性的技术服务,今后将会获得更多便利化安排。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和创新,我国在科技领域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国庞大的国内市场为国内外技术提供了广阔的应用场景,是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的重要优势;而国际市场也同样能为国内企业研发投入新技术带来更大的激励。
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我国的技术进出口管理体制将进一步完善,在统筹发展与安全、开放与安全,促进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