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楼成危楼,没有一处裂缝是无辜的

发布时间:2024-12-05 17:30:42 来源: sp20241205

  “回迁第二年,墙体就有了裂痕”“这样的‘豆腐渣工程’竟然通过了竣工验收”……据新华社12月5日报道,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和谐家园小区是个棚改小区,建成仅9年,三栋楼全部被鉴定为D级危楼,属工程质量事故,300多户居民被迫连续4年在外租房或投亲靠友。但在相关责任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危楼拆除重建工作迟迟未开始。目前,当地已加快启动所涉棚改小区危楼拆除工作,计划2024年底前完成重建。

  新建成不久的小区楼房,直接成了危房,令人震惊——“地面不平高差超过5厘米”“回迁第二年墙体就有裂痕”,凸显了问题的严重性。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等本是民心工程,如今却成了百姓的闹心事、伤心事。

  此前,个别地方的棚改房、回迁房等安置房都曾被曝光存在质量问题。比如,有的回迁房被居民发现竟然用纸做房门,墙体渗水,在家跳一下“整个房子都在颤抖”;有的地方的安置房出现地基下沉、整体倾斜、开裂;有的甚至直接成为“楼脆脆”“楼倒倒”……

  安置房出现这类“先天不足”,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偷工减料、建设标准缩水,进而导致房屋质量出现问题。这背后往往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有的甚至可能存在监管与施工、监理、验收等各环节利益合谋的情况——大家对潜在问题心知肚明,但在装聋作哑方面十分默契。正如上述地方纪委监委调查所发现的,时任住建局局长、质量监督站站长等人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一个监管环节失守,带来的危害和代价是巨大的。以涉事小区为例,总投资超2000万元,在被鉴定为危房后,政府每年要给每户居民4800元临时安置费,要对商户经营损失给予补偿……如此反复折腾之下,不但不少资金被搭了进去,百姓也没有收获安居和幸福。

  紧盯个案,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是必须的,这也是百姓的心声。但更重要的是,透过此事,要真正形成“前车之鉴”,给更多地方以警示和教育。从这个角度上说,对房子里的每一处裂缝都应有回答:施工过程中,监管部门有无故意放水?竣工验收是如何通过的?“第二年就裂缝”为何拖了9年没有解决?

  进而言之,相关方面在解决危房之困的同时,要举一反三——为什么类似回迁房、棚改房等安置房项目容易滋生腐败和偷工减料等行为?除了“花政府的钱不心疼”外,还有没有制度漏洞?如何保障安置房的安全和质量?

  不能因安置房性质特殊或者“不赚钱”、利润低就降低建设标准。某种程度上,与商品房有市场检验的约束相比,安置房更加考验监管和施工的良心,严格监管是房子合格与否、安全与否的重要防线。在民生问题上,除了补“裂缝”更要夯“地基”,与其事后推倒重来,不如事前坚定立场、经得住诱惑、守得住初心,这样才可能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棚改楼变危楼,伤财更伤心。这种事情,绝不能有续集。(工人日报)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