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将租房押金租金纳入监管

发布时间:2024-12-15 20:52:25 来源: sp20241215

  北京拟将租房押金租金纳入监管 《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3月5日

  2月27日,《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拟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住房租赁合同约定单次收取租金数额超过三个月租金的,全部租金应当按合同约定时间、金额存入租金监管账户。承租人可查询租金监管账户内金额。

  记者了解到,为落实《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要求,进一步防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风险,保障押金、租金安全,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资金中心)研究起草了《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共五章、二十一条,意见征求截止时间为3月5日。

  焦点

  押金、租金如何监管?

  《征求意见稿》主要面向北京市范围内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押金按照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存入押金托管账户。

  住房租赁合同约定单次收取租金数额超过三个月租金的,全部租金应当按合同约定时间、金额存入租金监管账户。

  交租金会不会变复杂?

  整体新政策实施后并不复杂。《征求意见稿》规定,在缴纳租金方面,单次收取租金数额超过三个月租金的,租金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金额存入租金监管账户。租金监管账户收到存入的租金后,三个月租金部分在一日内划转至住房租赁企业账户。其余租金按月划转至住房租赁企业账户,每次划转金额为一个月的租金的本金和同期利息,租金不足一个月的以实际为准。

  退租时方便退押金吗?

  为确保押金、租金安全,同时保障押金、租金及时退还,《征求意见稿》规定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后一个工作日内,住房租赁企业应当提出押金、租金退还意见,明确是否扣除押金或租金以及拟扣除费用明细。

  承租人同意退还意见的,押金、租金按退还意见退还;承租人不同意的,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

  出现押金、租金纠纷怎么解决?

  《征求意见稿》对此有详细的规定。一方面,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向承租人提供查询渠道,承租人可通过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编号等信息查询本人在押金托管、租金监管账户内金额。另一方面,对于日常监管发现未履行押金托管与租金监管或存在经营风险的,可以暂停向住房租赁企业拨付租金监管账户内的资金,由各区住建房管部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拨付;住房租赁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押金托管、租金监管,或者未按期退还剩余押金、租金的,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租金、押金账户谁来管?

  《征求意见稿》明确,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押金托管账户和租金监管账户管理工作。

  市资金中心会同市住建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综合商业银行管理能力、服务效率、研发水平、经营状况等因素,经公开招标,选定可从事押金托管、租金监管工作的银行。

  市资金中心应当在中标商业银行中开设押金托管账户、租金监管账户,也可使用已开立的押金托管账户进行租金监管。上述账户均为专用存管账户,不透支;除另有规定外,不支取现金。

  如何确保租金、押金账户安全?

  《征求意见稿》规定,市资金中心开设押金托管账户、租金监管账户后,将押金托管、租金监管账户信息向市住建委备案。

  市住建委、市资金中心、中介协会应当在门户网站公示押金托管账户、租金监管账户信息。

  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经营场所、网络服务端醒目公示押金托管账户、租金监管账户信息,并主动告知承租人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有关规定。

  市资金中心需变更押金托管账户或租金监管账户的,应当选择中标银行开设新账户,押金或租金全部转入新账户后,方可注销原账户。变更新账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市资金中心将新账户信息向市住建委备案。

  此外,北京市鼓励在押金托管、租金监管中使用数字人民币。

  ■ 追访

  专家:新规可预防和化解押金租金纠纷问题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向记者介绍,《征求意见稿》剑指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押金乱象,实施后对促进住房租赁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依法维护租赁当事人权益都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多部门多次印发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对住房租赁企业收取押金、租金加强监督管理。此外,202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对租金押金监管也提出明确规定。《征求意见稿》针对押金托管、租金监管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条例相关内容落地实施。

  赵庆祥表示,《征求意见稿》是《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的配套文件之一,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制度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根据投诉数据统计,押金租金纠纷占住房租赁纠纷七成以上,另外住房租赁企业“爆雷”也多是因为沉淀押金租金形成了“资金池”。

  此次住建部门起草的《征求意见稿》,明确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承担押金租金管理工作,应该可以预防和化解大部分的住房租赁纠纷问题,促使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模式转型升级,促进住房租赁中介行业高质量发展。

  新京报记者 曹晶瑞 耿子叶 【编辑:卞立群】